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之前的两篇文章都有介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介绍,分别是 经济补偿金“N+1”中的“1”是什么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这是关于经济补偿金最后的收尾和总结。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有以下8种情形:
第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直,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如果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首先提出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举个简单的案例: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种: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条与上条对比有共同点:都是劳动者主张的,差别是劳动者无需提前告知亦可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等。所以此类情况虽然是劳动者主张,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顾此类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种:劳动者无过失性辞退。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类情况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种:经济型裁员。此类是指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需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要注意,这里要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7种:劳动合同的终止。此类情形如是以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退休、劳动者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及失踪;如是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第八种: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如果单位然要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2N。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我们应当理解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3)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为支付条件。赔偿金则不同,在劳动关系前提下以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害为标准,可将赔偿金分为依法律规定而给付的赔偿金和依实际造成的损害而给付的赔偿金两大类。下面我们对赔偿金的法定情形逐项讨论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1.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且已经履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且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却约定试用期为5个月,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5000元/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只能约定不超过二个月的试用期。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履行了5个月的试用期,那么相当于有3个月的试用期是违法的。根据第83条的规定,这种情形下劳动者可获得的赔偿金为(5000*3个月违法试用期)15000元。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种情形下,劳动者请求支付赔偿金又同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对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仲裁庭/法院将不予支持。因为经济补偿金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的支付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的,二者适用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3.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不能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就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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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5.用人单位被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工资;不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或者不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单方面合法解除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他情形。
2.单方面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劳动者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给劳动者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助,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哪些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合同。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类经济补偿是在劳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发生的,但仅在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承担支付补偿金的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1、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由原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之后,仍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类经济补偿金的发生主要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时而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其他情形出现,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对被裁减人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无劳动合同延续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劳动合同到期时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续订的,所以劳动合同的终止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可能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也可能是劳动者不愿意续订,也可能是双方都不愿意续订,也可能是双方都有续订意愿但就续订条件未能协商一致。对于不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同的责任,这是本条法律规定确定的原则。
1.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且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低于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维持原条件或者高于原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仍然坚持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免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此类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新类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