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朋友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三年,公司却没有缴纳五险一金。与公司多次交涉未果,老板敷衍搪塞。最后,朋友向劳动部门投诉。最终调解的结果是,朋友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而是公司法务和律师给了很多理由,让我朋友无法辩驳,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他甚至还得到了诉讼费。最后以和平方式解决,公司没有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公司违反劳动法,导致员工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
从小公司钓鱼加班到知名公司实行996工作制,劳动法在这些地方都没有落实。但是为什么员工遇到这样的事情往往会选择沉默,忍气吞声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公司违反劳动法,侵占员工利益,是劳动力市场上非常普遍的现象。此类现象在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中较为普遍。最常见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比如夏天高温,没有补贴,五险一金,只有三险,加班不付加班费,企业似乎想当然。
然而,很多员工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仍然选择默默接受“现实”。在我看来,这种接受更多的来自于生活的无奈。公司违反劳动法,侵占员工合法利益的现象相当普遍。比如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高温作业要给员工补贴,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等等。面对这些自己应得的好处,更多的人只能默默接受现实,更多的原因来自无奈。
劳动仲裁太麻烦,提供的材料太多,一点点...莫名其妙(比如劳动合同,虽然政府可以理解为防止公司老板被一些“脏”员工利用法律漏洞遭受不明损失,资本家本人也会提供劳动合同),然后过了一两个月才开始仲裁,但最后仲裁后得到的只是一小部分,对老板的损失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很多企业经常违背劳动法,我们该如何应对?当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我们找工作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的时候就会发现跟一些企业签合同的时候会有许多不合理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损坏到我们的权益,也违背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了劳动法的规定。当我们遇到有些企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的情况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选择走法律途径来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如果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你觉得走法律途径有些麻烦可以先与这个公司进行商量,如果最后相互妥协能够解决这件事情就不需要走法律渠道,如果双方都不能很好的进行协商那么就还是选择法律渠道进行解决比较好。
违反劳动法的表现有很多,你必须清楚公司的哪些行为违反了你应该有的权力,比如说公司安排加班却没有给加班费,这就是违背劳动法的表现之一,还有一些其他的表现,如果你的老板让你去做一些本来不应该属于你的工作,这也是违背劳动法的表现之一,或者是拖欠工资,这种行为很明显是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
我国相关部门对于企业违反劳动法这种行为是坚决禁止的,有非常多相关的工作单位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企业的破坏,你还可以去选择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会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还有很多的投诉部门,你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这种状况可以在哪里投诉,对违反劳动法的企业进行投诉。
可能会有许多的企业为了利益而违反劳动法,这就要求年轻人在参加工作的时候必须看清楚你所签订的劳工合同,一定要确保无误的情况下签字,因为这份合同对于你之后是非常有用的。同时也应该掌握一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这样才能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自身的利益。
公司有哪些违背劳动法的行为?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
五、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
六、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并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
七、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公司制度违反劳动法怎么办1、公司强制降职降是违反劳动法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的。2、《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违反,《劳动法》并未禁止员工在下班后兼职其他工作,只要兼职不影响工作即可。有些用人单位可能有制定有关于此方面的规章制度,而《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公司违反《劳动法》,很多员工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告吗?很巧,现在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我正在经历这样的事情,正在劳动仲裁中,申请的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发放工资和经济补偿。总的申请大概不到5万。
这家公司是之前的同事介绍过去的,关系不错,在这之前是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发生纠纷的这家公司已经有10多年,公司一直不大,之所以决定来这家公司是考虑到不需要经常出差,可以多一些陪孩子的时间,以便于可以让孩子性格养成的路上多一些父亲的陪伴。
去年6月份入职,负责外贸,19年1月份春节前几天被通知辞退,理由是外贸不好做(当天还在沟通客户,没有任何征兆和预先通知)。当天周六下班晚上到家收到的消息,一脸懵逼,当晚失眠,因为这是自从工作以来第一次被辞退,而且是发生在马上就要过年放假这个时间点儿上,如果再找工作耽误的不是几天的时间,内心的感受只能用“恶心”俩字形容。
考虑到是朋友推荐过去的,任职之前跟这家公司的老板聊得也比较好(夫妻公司),感觉可能老板确实觉得10多年的公司一直这个规模,应该更好的发展一下了,也希望自己能够帮助这家公司更上一层楼,期间对外招聘也一直说是自己朋友的公司,有很强的扩大规模的意愿和想法(现在想来幸亏当时没有让自己朋友一起过来),但实际相处共事过成功,行事风格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并且老板两口子的想法也不同,男老板追求安稳,人不错,女老板有继续发展的想法,一些做事风格上个人不太相符(比如不信任,期间有同事离职,要拿走自己的手机充电器,以嘲笑的口气说一个充电器都落不下等等),本来预计的不会合作太久,但没想到会是现在这样的局面。期间公司搬回厂区,开车来回要4个小时,本来公司许诺说搞辆班车接送市区的同事,这期间我先开车接送着大家,冬天北方比较冷,每天早上最早出发,每天还要等一个同事,因为路段禁停,违章扣分罚款,后来只能开着车围着路绕圈等,中间沟通过让其早起一些,说再早起不来,好在其他的同事都到的比较早,所以到公司的时间都不会太早,每天到家最晚。只有油费实报实销,没有任何额外薪酬,考虑的都是自己朋友的公司,不计较这些。
收到辞退消息后,想了一晚上,交接的工作不用非得当面交接,就直接微信交接,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第二天周日自己去取了自己的物品,这里,我习惯性的把自己工作用到的所有资料做了备份考到了自己的硬盘,初衷是避免后期出现薪资劳动纠纷自己会用到,如果按时给了薪资和一个月的补偿金就把这些资料删除掉,反正自己以后也不会用到,也不会进入同行(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这家公司跟之前的公司也不是同行)。
期间催了两次薪资,年前一次,过完年后一次,一直未到手,再一再二不再三,我等到正常发工资(15号)之后又过了一星期,还是没有收到我应得的薪资,最终决定申请劳动仲裁。
从申请到通知确定开庭时间大概一个月,从被通知辞退到开庭前几天,近两个月的时间,一个电话也没有,除了向我询问客户情况(我都予以配合),从未提及薪资的问题。
开庭当天,老板自己过来,跟我打感情牌,(前边我也提到,我个人对男老板印象不错)要给我一万让我撤诉(我实际应得薪资和提成加上一月的经济补偿都不止一万了),本来想着能和解最好的态度,但发现对方一点儿诚意也没有,都是在说自己的困难,但从来为我们考虑过,近两个月薪资不到仲裁都不提一句,我最终坚持劳动仲裁。
对方应该期间也做了功课,聘请了律师,而且在开庭前一星期,把我从公司钉钉群组剔除(钉钉只用来用了一段时间的考勤),让我没有任何证据,我提交的证据,庭上,对方的律师均以不认可,微信昵称可修改维修予以否认,并否认我在这家公司任职,(因为社保是在老板名下另一家公司缴纳的,庭审前,公司也给老板娘追缴了3个月社保,以用来证明她也不是在我申请仲裁这家公司任职)期间老板全程不说话。整个庭审阶段,让我看清了人性,人们往往就是站在自己的道德范围和经验内去看待事物,如果自己的道德下限比较高,就会默认的人为别人也会跟自己一样,太过分的事情不会做,坏人坏事只会在电视和电影里,我从来没不曾想过,我身边会有这种为利益颠倒是非黑白之人。但真的在法庭上针锋相间的时候,我们才会看清人性,站在对方的角度,毕竟这么多钱,事情也是自己老婆做的,无论如何都得保护,这没错。但是既然如此,我也需要维护我应得的利益。我善不代表我需要忍让,用我的利益成全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你们的利益。
过几天,二审开庭,我会提交新的证据,也期待仲裁结果,好也罢,坏也罢,让我重新认识了人性,也会让我看到法律是否真的公正,又或者是关系高过法律。
在这里,我表述一下我的观点,违法违情的事情不要做,但是如果真的要诉诸法律,请一定不要软弱,如果预感申请可能会有不妙,一定要提前咨询律师,收集可能会用到的证据,给法律以保护我们的充足理由,庭审辩护真的不是村口吵架辩离,走到诉诸法律这个阶段,也请收起我们的泛爱,不要相信对方口中的仁义之词,我们相信正义的存在,但正义不是为这些人准备的,我们更应该坚持自己的原则,这样世界的黑暗才会更短一些,更淡一些。正义永远是自己争取,不要幻想周扒皮会主动给你馒头。
这个世界,会为对方考虑的善良人不大都贫困么?你的退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这个问题两面看:
第一方面,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违法在先,权益被侵害员工是可以劳动仲裁维权的,这是法定赋予你的权利。
第二方面,不过难点在于,职工需要举证,证明单位违反了劳动法,但是有些地方一旦员工仲裁,需要单位自行举证自己清白,证明自己没有违反劳动法,比如拿出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社保缴纳记录等等来推翻员工的说法,否则就是可能被仲裁,赔偿员工相关损失。
很多企业有法务部门,类似事情会派专人处理,而员工又上班又维权,还占用工作时间,整体上很多人精力不济,索性算了。
一旦维权就代表和单位撕破脸要离职了,还面临找工作的问题,有的地方比如北上广,上班成本高,万一换工作有可能住处也要换,各种连锁的后果,所以不如忍过去算了。
现在仲裁和法院一样,都是不告不理,需要主动发起才会受理。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有时候并非忍气吞声,或者不敢告的问题。而且每个员工心里都有一个预期,但做这件事的达不到自己的预期、或者感觉不值得的时候,肯定不会去做。而现在的 社会 ,更不存在敢不敢告的问题。
如果说一个员工新入职一家公司没一个月,看到公司很多违反《劳动法》的地方,这个员工会怎么做呢,要么接受继续做下去,要么拿了离职工资走人,很少有人在一个月内去告公司的(当然也不排除),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去和公司纠结得倒回报还不如自己付出的多,那么谁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呢?
再者,如果公司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每月的工资基本还能符合自己的预期,而且公司发放工资准时,那大部分人还是选择稳定的去做,折腾只会心累。
最关键的,即便告了这家公司,谁能保证下一家就一定好?正是员工知道大部分企业都类似,所以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员工去告公司。举个例子,拿工厂来说,谁都知道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但只要公司按规定支付了加班费,谁为因此去告公司呢?甚至还主动要求多加班,为什么呢?因为外面的工厂工资结构都是一样,你换一家公司还是一样的加班,那何必要多此一举呢?
现在可不像以前,公司属于强势的一方,员工告不告公司主要看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有没有受到严重损害,可能一般的损害,很多人还能接受的了,觉得不值得。虽然劳动仲裁等要耗费很多时间,但只要证据充足,员工还是能找回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总的来说,如果不是自己工作、岗位或收入受到损害,一般员工也不会去纠结这些小的事情。
难在举证不能务尽,而且告完以后,必丢工作,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告的原因。如果是非法辞退这一块,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楚确凿,不用告,直接仲裁。可是如果是告派遣公司克扣员工利益这一块,就非常的难。
派遣公司为了吃大企业和财政的钱,往往做了三套帐,这三套帐,你一套都看不到,拿不到。也就是说,你没有证据。你只知道你的工资是2000多,其他的你就不知道了,对吧?
既然没有证据,如何举证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类似这种派遣公司克扣员工利益的案子,派遣公司掌握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所有证据],那么必须由派遣公司来举证。
可是你也知道,派遣公司做了三套账,他说大企业没有给他每人13000的预算,只给他8000而已,派遣公司老总又长期失踪,无人对证,这种情况下,也只能把大企一并告了。实际上,在其他国家的法律实践也是这样的,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是共同被告。
有一种比较棘手的情况就是,派遣公司让员工做满一、两年后,把员工转给另外一个派遣公司或者所谓的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公司的升级版),派遣工辛辛苦苦的打了十几年工,中途却转了七、八间派遣公司或者人力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工龄只有[一年或者两年],拿到的补偿非常少,或根本没有补偿……
算一算,加起来得有八、九个公司涉案,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甚至有胁迫、错误引导员工签署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涉嫌合同诈骗),也就是既违法又犯罪的,八、九个公司排成一排,你究竟要告谁?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职场上很常见的一种现象,一边骂着公司一边上着班,一边喊着公司违反劳动法一边还怕被公司开除。答主作为一个职场填坑多年的人,分享一下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怕麻烦是大家一贯的心理,在公司工作,明知道一些事情上公司违反劳动法,就是不愿意去告。因为告公司本身的收益就比较低,为此还要重新找工作,与自身利益不符!
许多人不愿意与公司争劳动法的问题,就是觉得每家企业都差不多这个样子,把违反劳动法当成一种通病,见怪不怪自然也不愿意去。
根据一些例子可以看出,员工向公司争取劳动法里的合法权益时,获得的收益不多,这个时候为了那微薄的收益重新换一个工作重头再来不合算!
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公司违反劳动法而不被追究的情况。当然,适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很有必要的!
不是不敢告,员工去告的话。他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时间。现在的单位他剥削员工都是明目张胆的我给你提供一个工作的平台,你就必须要承认我剥削你的剩余劳动价值。先用理想啊业绩呀,所谓这些东西的时候去骗员工,给他建立一个荣誉感。那员工也想得到认可,自己的价值被 社会 被公司所承认。
员工已经默认了公司对他的种种剥削,久而久之,公司也就是剥削者,他认为是理所当然。随着时间的加长,就等于说是员工把公司给惯坏了,把领导给惯坏了。认为加班是正常的,被剥削,违反劳动法是正常的。不加班不承认被剥削公司反而认为不正常,认为你这个人有问题。不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身上没有正能量。
违反劳动法的公司用一些所谓的荣誉呀,能力呀认可呀,这些所谓的虚无缥缈的东西,来欺骗员工,把这些所谓的正能量的东西,积极的东西。变成一个支撑员工不断努力,不断承认被剥削的灵魂稻草。而当有一天,员工们意识到公司的做法不对的时候,违反一些劳动法的时候。企业就会牺牲这些员工,然后重新招聘。并会想方设法的把这个员工给挤走。因为这个时候这个员工的意识到了这些东西的时候,他已经就不适合这个企业了。
没有什么工作是忍气吞声的,既然能继续做,那肯定这家公司有哪一点让你感到满意。不然早就跳槽了。
要说不敢告还不至于,就是看值不值,因为毕竟要花时间去写仲裁申请书,要跑到人事仲裁局去,但是要看仲裁后能拿到多少钱,毕竟仲裁不要费用,如果补偿多还是要仲裁的,但是在职的时候就算了,等到不做了找他一起算。
有时候为了挣钱,员工是没有选择的,毕竟现在找一份不拖欠工资,有稳定的工作并不是很容易。古时有多少人怀才不遇,饿死街边,现在就有多少人安于996,忍气吞声的活着。只要工资到位,工资发放及时,哪怕是007相信也大有人在。毕竟车贷房贷需要继续还,老人孩子两座大山也是明晃晃的摆在你那里。
尤其是当下,就业困难,就业压力大仍然是我们需要客观面对的现实,同样的工作待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你觉得不合适,你觉得没有保证自己的正当权益,你不愿意干,那么可以,后面愿意干的人多得是,企业拥有选择权的最大筹码,你觉得工资低,但是别人觉得工资可以接受,甚至是降低工资标准还能够招来应征者,加上现在经济环境不景气,实体企业经营上举步维艰,失业人数也随之增加,所以说,当面对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求职者只能是选择隐忍,没有办法。
其次,你真的认为“告”就可以维护到自己的权益了吗?小才上一家公司拖欠了3万左右的薪资,从18年7月到现在眼看就要2年了,法律程序都走到执行了,结果呢?根本执行不下来,社保拖欠了10个月,最后基于现实的无奈,只能自己掏钱补上。
员工出来工作的本质就是生活,但往往因生活的无奈进行妥协。
这种情况除非是你不想干了,才能去告他们,不然你只能忍气吞声。现在的私企几乎没有能把法律规定的员工福利代遇给全的。结果现在又看见有人要规定把频繁跳槽要纳入失信名单,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本来就是弱者,而有些人不去关心和建议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留住员工,反而是用硬性的规定限制劳动力流动,这么弄,那岂不是企业有再不合理的东西,你也不可能离职,只能它开除你,只有它有选择权吗。其实所有东西只要有一个不受企业制约又不受政府干涉的部门,在企业与工人之间沟通,并替工人出头维护工人合理合法的述求以及权益便好。
公司违反劳动法怎么办公司违反劳动法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的处理方式: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公司多次违反劳动法 ,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