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
超过60岁的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 :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 ,具体的补偿金额由伤残等级而定,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很显然,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年满60周岁,仍具备劳动能力,且实际工作、务工和劳作,特别是一些农村的老人,甚至70岁多岁仍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维持生活来源,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因治疗和养伤耽误了其劳动时间,必然实际导致其收入减少,如果以其超过60周岁而不支持误工费,不仅与案件实际不相符合,而且也直接违反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客观上导致案件的处理有失公平。
年满60周岁的人有误工费吗?年满60周岁的人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 ,如果在受到伤害时具有劳动能力,有实际收入以及其伤害是否影响其领取退休金,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赔偿的数额根据实际误工的天数和平均工资进行计算,被害人没有因人身损害导致误工或者没有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不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年满60周岁的人员有兼职收入,因伤害影响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 了兼职收入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其相应的误工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受害者因受到侵害需要住院治疗或影响工作,生活的,责任方还需要赔偿想要的误工费用,误工费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因伤害导致无法工作的实际时间进行计算。受害人受伤前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可以根据法院所在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赔偿协议书,无法调解或对方拒不赔偿的,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要求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