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每年交通事故案件屡屡发生,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需要去进行司法鉴定的。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伤残评定前应准备的病情材料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6、 不同的 鉴定机构 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 司法鉴定机构 多为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 司法鉴定 中心、法医司法鉴定室、司法鉴定所、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假肢矫形技术中心、法院组织鉴定的康复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假肢矫形器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三、伤残评定前应准备的病情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如果确定无法调解解决,最好是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向法院申请做伤残鉴定,由法院组织双方选择或者指定鉴定机构,这样最稳妥,鉴定报告效力最强。如果是自己单方寻找的鉴定机构,如果开庭时被告不认可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会支持重新鉴定的,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损失鉴定费。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2019
可以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1、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前身是1985年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3、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
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dna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法医二部。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含文检专业)、指纹室、理化室(含心理测试专业)、生物物证室、警犬队和综合室9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管理人员18人,文职人员50人;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68人(有7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级职称50人。
5、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排爆、化验、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证、文件、声纹、电子物证检验、影像、画像、测谎、指纹、警犬技术等专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6、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10名。
8、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9、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依托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4。3%,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10、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电子证据)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基本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要去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法院有相关名册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可以去咨询。
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建议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杭州市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一、杭州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杭州能评残的鉴定机构很多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绿城司法鉴定所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建议先咨询律师,浙江省法学会司法鉴定所:院长司法鉴定中心,再评残。
交通残疾鉴定
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
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受伤、伤残程度的评定。
学期
以下注释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各种暴力伤害的人。
2.2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残疾或大脑和身体的多处严重伤害。
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命、工作和社会活动的丧失。
2.3
评价
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确定过程进行评价。
2.4
调节器
办案机关应当依法指派或者聘请符合鉴定人条件的人员,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
2.5
评价结论
根据测试结果,根据伤残评定标准,评估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判断分析。
2.6
评估书
鉴定人的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价结论形成的书面文件。
2.7
治疗结束
临床医学的一般原则承认临床效果是稳定的。
评估的一般规则
3.1评价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伤残与事故、伤害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评定。
3.2评估机会
评价时机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
对治疗结束意见不一致的,办案机关可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治疗是否结束。
3.3评估人条件:
鉴定人应当是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
3.4评估师的权利和义务
3.4.1鉴定人的权利
a)有权了解案件及其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他与评估有关的材料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
b)有权向当事人提出与评估相关的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
c)有权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要求进行必要的专用仪器检查等。根据医学原理;
d)有权因专业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不足而拒绝鉴定。
3.4.2鉴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检查和记录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b)正确及时地做出评估结论;
c)回答事故处理机构提出的与评估相关的问题;
d)对案件保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送审的物品和资料。
3.5评估信
3.5.1鉴定人鉴定后,应制作鉴定书并签字。
3.5.2评估书包括一般信息、病例介绍、病历摘录、检查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
如果身体受伤,要及时去机构确认残疾。如果你能被评为残疾人,你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至于伤残鉴定,需要找鉴定机构。杭州有很多鉴定机构是可信的,可以用来鉴定。如果判定残疾,行为人应及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