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失业金的计算方法为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失业金就等于保险金申领时限乘保险金月派发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需求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保险金的申领时限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不等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时限的周期由交费的时间来完成相对应的判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金领取金额怎么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费标准必须低于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市当年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到一年不到两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是两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到一年不到五年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5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领取金额?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为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
1、失业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了缴费年限为一年的失业保险;
2、非因自身意愿导致的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金额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为依据按月进行发放。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领取金额的公式是:失业保险领取金额金=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领取的月份数,由于各地区的失业保险标准不同,每个人能领取的月数不同所以所领取的总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怎么算失业保险金计算领取方式地区可能有差异,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的规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失业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