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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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律师援助的条件?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需要满足经济困难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的条件。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欠债不还属于借贷纠纷,需要满足经济困难等要求,一般不属于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免费律师援助的条件下列情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1、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3、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
4、 盲、聋、哑等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5、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三条 盲、聋、哑等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是免费提供的吗?近些日子,一则“援助律师是免费提供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的吗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的问题,引发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了广大网友们的热议,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那么,援助律师是免费的吗?答案是免费的。因为这是征服提供的,为一些需要法律援助,但是没有钱聘请律师的人所准备的。我认为援助律师的存在是非常好的,否则,一个不懂法律的穷人被富人聘请的律师会整的团团转。不仅仅是法院的律师是免费的,还有一些其他的机构也是免费的。那么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援助律师是免费的吗
援助律师是免费的,这是政府提供的免费律师。因为会存在一些人需要法律的援助,但是自己又没有这个经济能力聘请律师的话,那么就是需要援助律师出来提供一个基本的援助了。
二.援助律师存在的意义
我认为援助律师的存在是非常有意义的,否则如果一个请不起律师的穷人,在跟一个请了大律师的富人打官司,那这个律师肯定会挖很多坑给这个穷人跳。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就会造成极其的不公平的一个情况。
三.其他机构
不仅仅是法院有援助律师,还有一些其他的机构也是有援助律师的。比如大学园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中心,工会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等,这些都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中心。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所发表的看法,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大家看完,记得点赞,加关注哦。
法律援助是什么情况?要收费么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依法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且不收费。
参照《法律援助条例》第一条,为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参照《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扩展资料
中国法律援助特征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海宁律师免费法律援助 ;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参照《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参照《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法律援助
参考资料来源:秀洲区政府 - 法律援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