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一、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1、营运车辆停运费赔偿标准是根据这辆车的停运损失来进行赔偿的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也就是受害人被损的车辆,如果是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是旅客运输的经营活动,在出现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需要责任方来赔偿。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等于务工的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误工的收入是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计算。
2、法律依据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公交车交通事故赔偿是多少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如果构成伤残等级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损害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十九条(医疗费的范围)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车辆停运损失费(营运损失)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的损害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曰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五条规定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公交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标准 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百度百科—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