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病故
一、职工死亡后企业职工病故 ,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企业职工病故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职工病故 ,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发给。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企业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公司要赔偿吗?在职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病故 的企业职工病故 ,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抚恤金和丧葬费,由社保部门支付,企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部分央企,则沿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职工病故 的做法,还会对未成年子女支付生活费,直至年满十八周岁。
没有法律或政策规定,企业必须给因病死亡员工给予补偿。
企业在职职工病故经济如何补偿?在职职工因病死亡企业职工病故 ,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企业职工病故 的四个月发放。
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但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支付标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不尽一致,且差异较大。因此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员工因病死亡单位需要给予什么赔偿吗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可以获得赔偿,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三项待遇,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为职工两个月平均工资,救济金因供养直系亲属人数而定,困难补助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五类。
法律分析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企业职工病故 的四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二十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病故 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一般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其企业职工病故 他企业职工病故 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企业职工因病因残死亡后有补贴吗?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企业职工病故 ,有的地方政府给予直系供养亲属发给困难补助费,没有生活补贴,由单位发给退休职工的家属。
以下是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不知道是否会给你帮助,仅做参考。
《北京市职工死亡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企业职工病故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企业职工病故 ;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病故后,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 2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者死亡时增发抚恤金的待遇。 (三)自 1995年1月1日起,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四)职工死亡后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即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尸、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项费用按 800元标准发给其家属包干使用。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待遇有哪些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1、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企业职工病故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企业职工病故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拓展资料: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