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有。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对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他人争议的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由于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参加到已经开始的仲裁活动中的当事人。
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
(1)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2)第三人有权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了解申请人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被申请人答辩的事实和理由,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陈述自己对劳动争议的意见。
(3)有权就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由其承担的义务提出自己的主张。
(4)第三人应当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其所确认的义务。
扩展资料
在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需要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诉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
除提交第一类(1)至(7)项资料外,申诉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劳动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是劳动者很关心的问题,从中断时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
参考资料来源:资兴市人民政府-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申请书上第三人指的是谁?1、第三人指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的是和纠纷有利害关系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但不是直接参与人的;
2、比如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劳动争议纠纷中第三传唤人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中有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的第三人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第三人既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但是第三人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厉害关系。如果某一方败诉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第三人有可能要承担责任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所以第三人可依法申请参加,维护自己的利益、。
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65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的,是否提起诉讼是该第三人的权利,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否则,就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侵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虽与本诉有联系,可以合并审理,但也可以分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有权提起诉讼,也有权不提起诉讼,放弃权利,或者在本诉终结后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其未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提出请求的,只能通知其诉讼发生的情况,而不能主动追加其为当事人。
第三人是指?如果是民事诉讼中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对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第三人有以下特征:
1.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第三人是相对于原被告而言,他是加入到别人的诉讼中。第三人的加入,还以原被告的诉讼已经开始,且尚未终结为条件。
2.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第三人既不同于共同诉讼人,又不同于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而属于广义当事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诉讼中,他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3.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这种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使该第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法院对本诉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对第三人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这是第三人与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根本区别。
第三人制度的作用:
1、有利于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防止法院作出互相矛盾的裁判。
3、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
仅就和单位在打劳动官司而言,劳动仲裁是前置条件,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那么,单位是在什么情况下起诉到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了法院?是对仲裁裁决不服?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如果是对裁决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劳动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你只需按法定程序出庭应诉即可。
至于为什么劳动局表示支持你打反诉,并愿意出庭当第三人,无法做出直接判断。但假如劳动局是倾向于你的,那么,劳动局介入诉讼审理,对你应该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