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致人精神损害的,同时可以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礼道歉,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同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有哪些几个特征?刑事赔偿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的范围包括:
一、在刑事诉讼中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造成财产损害的。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⑴不满14岁的人;
⑵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
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第2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⑴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
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⑶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4、刑事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刑事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 ) 。 A.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 B.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标准答案是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B
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
⑴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
⑵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
⑶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两部分。
只有B符合。
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有哪些不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国家补偿的概念:
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国家对其给予弥补的制度。国家补偿责任在国家赔偿责任之前就已经存在。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哪些法律分析: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的承担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另外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除了这些之外,其余的都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消除影响,不属于赔偿方式,属于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国家赔偿包括以下3种: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