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没报完的费用该谁出工伤保险没报完的费用一般可以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协商承担。
劳动能力鉴定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由用人单位偿还。
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如下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二、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三、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不报销的部分怎么办?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工伤报销未报销完部分怎么办 ,不能报销部份由单位全额负责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