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一、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
手指骨折工伤后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一定要先进行工伤即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就是按照工伤及伤残等级认定和鉴定来进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手指伤残可能构成十级伤残,“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可能构成九级伤残;“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可能构成八级伤残;“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所以要按具体伤情评定伤残等级。赔偿则要看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两者标准不一样。
二、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如何计算【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7.3节有如下条文: ‘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该标准的解释如下:
这里面所有计算方法都是对应单手而言的,而评定标准中的伤残等级都是对应双手缺失的程度,也即是按单手缺失的程度累加后折算到对应档位的双手而言的。 所以应特别注意,如果仅是单手伤残,使用时一定要注意50%后才是占双手的比例,也即是要除以2。
一般来说主要有几个档位需要大家注意:1)起点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10%,即相当于与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20% 。 2)中间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50%,即相当于单手完全100%丧失功能。 3)最大档: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即相当于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200% (也即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每一档之间差别为(除最后一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20%,即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40%为一跳档。使用中注意切不可误将标准中的‘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误解为单手损伤比例, 否则单手全失以上的伤残在评定标准中就相当于没有对应级别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了。
另外上述只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划分情况,如果是工伤评定标准或其它标准的档位划分可能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对于双手缺失比例概念的理解都是跟上面讲的一致。
手指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这个是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供参考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
4.10.10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达到上面a,b任一个均为10级残。
功能计算:
C.4.1 手缺失和丧失功能
指因事故损伤所致的手掌和手指的缺失或丧失功能。
C.4.2 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指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C.5 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
C.5.1 手感觉丧失功能
指因事故损伤所致手的掌侧感觉功能的丧失。
C.5.2 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
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是按相应手功能丧失程度的50%计算。
按手指功能伤残鉴定丧失计算 你所说无名指的一半,应该是末节4%+中节的一半是1.5%加起来是5.5%,达到其A项,10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