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4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73.10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5月20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村民征地补偿款如何领取如果我们想要领取征地补偿款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的话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这个时候需要先确定发放分配方案,然后没有争议之后才会发放征地补偿款,一般是由村民小组进行发放的,发放的方式可以是以个人为对象,也可以是以家庭为对象。
(一)农村自治组织土地补偿分配决议的程序
1、分配决议会议的筹备。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属于全体村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由村民委员会筹备分配决议会议的前期事宜。包括征地数目、位置、征地款项、本村成员的数量、姓名、联系方式等事宜。
2、村民委员会向村民通知各小组提交分配方案草案。在妥善筹备以后,由村委员以通知村民,以小组为单位提交分配方案草案或者村委会提交分配方案草案交村名讨论,讨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5天。
3、村委会起草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村委会起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草案。
4、村民会议的通知。由于现实生活中,村民代表会议程序和规则的杂乱无序和易导致侵害农民利益发生,所以对于土地分配方案的讨论通过应该仅以村民会议为准。村委会在会议召开10天前通知村民开会。
5、讨论通过分配方案,形成分配决议。由到会的全体村民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票数通过。不能参加分配会议的,可以在开会前通知村委会,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村民代为投票通过,一人接受委托人数不超过三人。不能通过分配方案的,村民会议可以召开三次。第三次仍达不到全体村民人数三分之二多数票数的,可以以二分之一票数通过。
6、保留争议人员的份额。对与通过的分配方案仍然有村民有反对意见或者异议的,先行按照争议的人数提取补偿费分配金额,保留在村委会专门账户中。
7、发放分配方案确定的没有争议人员的金额。通过分配方案后10天内,村委会发放征地补偿款。发放方式可以以个人为对象,也可以以家庭为对象。
8、人民法院确定争议人员应否得到土地补偿款。没有分得补偿款的村民,认为应当分得补偿款,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村委会在补偿款分配后,自通过分配方案的村民会议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村民(人员)应否分得正地补偿款。
9、再次分配征地补偿款。在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确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委会在提存的金额中依法发放;否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委会对应当发放的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30天内,再次平均分配补充发放。
(二)农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土地补偿分配决议程序
1、分配决议会议的筹备。由村民小组对属于本村民小组的土地征收补偿款组织分配。村民小组筹备分配决议会议的前期事宜。包括征地数目、位置、征地款项、本组成员的数量、姓名、联系方式等事宜。
2、村民小组向本组村民通知讨论提交分配方案草案。在妥善筹备以后,由村民小组通知村民,提交分配方案草案,讨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5天。
3、村民小组起草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村民小组起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草案。
4、通知小组村民。村民小组人数有限,应当召开全体村民参加。村民小组在会议召开10天前通知本组村民开会。
5、讨论通过分配方案,形成分配决议。由到会的全体小组村民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票数通过。不能参加分配会议的,可以在开会前通知村民小组,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村民代为投票通过,一人接受委托人数不超过二人。不能通过分配方案的,村民小组会议可以召开三次。第三次仍达不到本组村民人数三分之二多数票数的,可以以二分之一票数通过。
6、保留争议人员的份额。对与通过的分配方案仍然有本组村民有反对意见或者异议的,先行按照争议的人数提取补偿费分配金额,保留在村民小组确定的账户中。
7、发放分配方案确定的没有争议人员的金额。通过分配方案后10天内,村民小组发放征地补偿款。发放方式可以以个人为对象,也可以以家庭为对象。
8、人民法院确定争议人员应否得到土地补偿款。没有分得补偿款的村民,认为应当分得补偿款,可以以村民小组为被告提起诉讼;村民小组在补偿款分配后,自通过分配方案的村民小组会议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村民(人员)应否分得正地补偿款。
9、再次分配征地补偿款。在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确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民小组在提存的金额中依法发放;否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民小组对应当发放的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30天内,再次平均分配补充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失地农民补偿金怎么领【法律分析】: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领取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1、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的补偿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2、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常年在外打工,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荒废,发挥起作用,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3、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1、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2、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常年在外打工,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荒废,发挥起作用,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3、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关于 国家赔偿方式 和计算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一、国家赔偿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另外,检察机关作为 赔偿义务机关 对依法确认有 国家赔偿法 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二、国家 赔偿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 国家赔偿标准 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 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与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 吊销许可证 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这种侵害并非直接指向财产,而是剥夺和限制受害人的权利,其后果往往是造成企业停产或法人消灭。对此,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司考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一、司考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的方式有哪些? 1、支付 赔偿金 ;这是国家赔偿的最主要方式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是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 2、返还财物;如果被侵权人的财物还存在,并且能够返还时,应该返还财物; 3、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应该予以恢复原状。 除以上几种常用方式外,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并造成 精神损害 时,还应在 侵权行为 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工资 计算。 2.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权 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 医疗费 、 护理费 ,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 伤残等级 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 扶养 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死亡赔偿金 、 丧葬费 ,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 罚金 、追缴、 没收财产 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如果公民和企业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不公正处罚后,是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侵犯的具体情形和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国家机关对公民的名誉进行伤害后,也要及时的为受害者消除影响,并赔偿一定的精神赔偿金。
检验检疫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一、检验检疫局 国家赔偿 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 赔偿金 为主要方式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 国家赔偿法 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 侵权行为 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 法规 定 赔偿标准 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 国家赔偿标准 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工资 计算。” 2、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权 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 医疗费 ,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 丧失劳动能力 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 扶养 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死亡赔偿金 、 丧葬费 ,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1.罚款、 罚金 、追缴、 没收财产 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国家赔偿款的领取方式 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与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我国也会保障着公民的各项权益,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国家的相关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一些行为损害到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么公民也可以依法向相关机关索要国家赔偿金,在申请国家赔偿金时公民也要将相关的材料及时的上交,如果出现了任何纠纷也可以通过 诉讼 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