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一)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
1.基本计算公式中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的相应项目表示为:
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
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
注:①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
②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
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
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③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④对于相关部门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故,统一适用有责任限额计算。
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且适用同一限额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
(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
(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
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②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4. 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四)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五)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六)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八)死亡伤残费用和医疗费用的核定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及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本医疗标准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三车相撞分主次责任,交强险怎么算?在都有责任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的情况下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三辆车费用不超过2000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那么可以走互碰自赔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也就是a车自己强险自己赔付自己1600,b车自己交强赔付1000,c车自己交强赔付自己1400。
交强险三者物损和车损怎么分摊1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A,B双方互陪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商业险按事故责任比例赔付)
路边房屋为固定物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损失由甲乙双方按各自50%比例承担。此部分计算时为避免混乱,要单独核算
A 交强险赔付B车损及房屋损失的一半,因B无车损所以A 交强险赔付房屋损失 1500/2=750
B交强险赔付A车损及房屋损失的一半
即2200+1500/2=2950
因交强险三者财产损失最高赔付2000元
所以2950-2000=750超出部分由B商业险赔付
由于B未上三者不计免赔 且双方同等责任
B保险公司赔偿商业损失750*(1-15)=637.5
B自己负担750-637.5=62.5
希望对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你有所帮助
交强险赔偿计算问题1.计算各机动车受害人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A全责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BC无责,BC损失之和高于A车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适用简化计算方法。
(1)AC交强险分摊B车损失情况
A分摊B车损:1200×2000/(2000+100)=1142.86
C分摊B车损:1200×100/(2000+100)=57.14
(2)AB交强险分摊C车损失情况
A分摊C损失:1000×2000/(2000+100)=952.38
B分摊C损失:1000×100/(2000+100)=47.62
(3)BC分摊A车损情况
B分摊A车损:3000×100/(100+100)=1500
C分摊A车损:3000×100/(100+100)=1500
2.初次计算各机动车交强险对受害人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的赔偿限额
(1)A交强险分摊到损失:
A分摊B车损失+A分摊C车损=1142.86+952.38=2095.24
超过A车限额2000,按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占总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交强险三车分摊计算题 的比例分摊
则A对B赔偿:2000×1142.86/(1142.86+952.38)=1090.91
A对C赔偿:2000×952.38/(1142.86+952.38)=909.09
(2)B交强险分摊的损失:
B分摊A的损失+B分摊C的损失=1500+47.62=1547.62
超过B限额,按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占总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的比例分摊
则B对A赔偿:100×1500/(1500+47.62)=96.92
B对C赔偿:100×47.62/(1500+47.62)= 3.08
(3)C交强险分摊的损失:
C分摊B的损失+C分摊A的损失=57.14+1500=1557.14
超过C限额,按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占总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的比例分摊
则C对A赔偿:100×1500/(57.14+1500)= 96.33
C对B赔偿:100×57.14/(57.14+1500)= 3.67
3.判断交强险是否赔足
A车得到的赔偿为:B对A的赔偿+C对A的赔偿=96.92+96.33=193.25(小于A车损3000,未赔足)
B车得到的赔偿为:A对B的赔偿+C对B的赔偿=1090.91+3.67=1094.58(小于B车损1200,未赔足)
C车得到的赔偿为:A对C的赔偿+B对C的赔偿=909.09+3.08=912.17(小于C车损1000,未赔足)
4.各车交强险剩余限额
A车:2000-1090.91-909.09=0,无限额剩余
B车:100-96.92-3.08=0,无限额剩余
C车:100-96.33-3.67=0,无限额剩余
5.交强险最终赔付情况:
(1)A交强险赔付2000,其中
A对B赔付:1090.91
A对C赔付:909.09
(2)B交强险赔付100,其中
B对A赔付:96.92
B对C赔付:3.08
(3)C交强险赔付100,其中
C对A赔付:96.33
C对B赔付: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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