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鉴定伤残后核算。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1 残疾赔偿金 (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 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 被抚养人生活费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 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 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 计算赔偿数额 。 评残标准: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 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 机动车与行人 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 ,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 被告所在地 法院起诉。
重庆工伤九级等级赔偿标准和标准是什么,工伤有什么补偿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 九级工伤赔偿 是9个月本人工资。若解除合同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还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标准分别为4个月和9个月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或者用人单位依法 解除劳动关系 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 劳动合同期满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 终止劳动关系 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
重庆工伤6级伤残赔偿标准重庆工伤6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规定六级伤残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补助金标准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重庆市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如果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