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2016年辽宁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具体内容如下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时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不再单列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 城镇标准:11825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农村标准:4310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老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标准:11825年×20年×20%÷兄弟姐妹人数 农村标准:4310年×20岁×20%÷兄弟姐妹人数
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一般500至2000元;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
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他7、误工费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6交通事故抚顺一共陪多少钱十级残疾赔偿金=所在地201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十级伤残赔偿一般按12%赔偿比较合适。
2、存在2个伤残等级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用百分比表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和伤残赔偿指数不同。对伤残赔偿指数上述标准有明确规定,不同伤残等级都有对应比例(指数)。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所以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应为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2016赔偿 :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