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书去法院立案庭立案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立案庭法官审查后决定立案,然后交诉讼费。法院会给当事人单据到法院指定本地银行,将要缴纳的单据和身份证出示,根据单据上的金额交费并拿回执。然后将银行给的存款回执送回法院或快递到法院即可。
法律分析
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一般民事案件都是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先预交诉讼费,法院收到诉讼费才会立案,等到法院作出判决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如果具有特殊的法定情形,也可以申请先立案,缓交诉讼费。申请执行诉讼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申请保全诉讼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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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这个诉讼费怎么交,可以自己网上交吗诉讼费根据人民法院出具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的缴费通知书进行缴纳,可以在网上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给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诉讼费一般情况下是由原告进行预缴,判决书下达后由败诉的一方承担。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当事人需要持缴费通知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然后拿银行缴费的回单到法院开具诉讼费预收专用票据。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缴费,法院将发出诉讼费缴纳情况查询通知,核实当事人确实没有缴纳诉讼费的将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根据案件类型而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受害者因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诉讼的,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诉讼费因赔偿金额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 (一)案件受理费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院诉讼费怎么交关于“ 诉讼费 没钱交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法院怎么判”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的相关解答如下: 一、当事人要交哪些费用 1、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进行民事 诉讼 、行政诉讼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应当向法院交纳 诉讼费用 。 2、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 申请破产 ;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当事人怎么交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 合并审理 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 清算 后交纳。 3、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4、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更多民事诉讼诉讼费的计算标准,可参看快车君之前推送的文章《 打官司要多少钱 附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汇总》 三、上诉的案件怎么交诉讼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 一审 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四、不及时交诉讼费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五、再审案件是否要交纳诉讼费 根据 民事诉讼法 和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两种情形的再审案件需要交纳诉讼费: 1、当事人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六、诉讼费由谁交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第1点的表述来负担。 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 离婚案件诉讼费 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5、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6、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7、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诉讼费可以转到法院待收法律诉讼费账户吗?缴纳诉讼费法院会给当事人发一个通知的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上面有法院专户的名称和账号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直接打过去就行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每个人收到的通知上面账号都是不同的,不会存在缴诉讼费怎么缴纳到法院账户 了法院分不清是谁缴费的情况。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诉讼费转账到法院的话如果是直接汇入法院指定的账号是可以的,汇给个人不行。上交诉讼法院可以当庭提交,也可以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存入银行,可以直接到法院指定的银行,将诉讼费存入指定账号,把收费凭据拿回来交给立案庭人员发票即可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