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是1~10级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第一等级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的伤残导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另一侧眼球严重畸形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伴有盲目5级。Ⅰ级伤残头面部损伤致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车祸脸部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车祸脸部伤残鉴定标准为:二级伤残:2.2.5面部瘢痕90%以上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六级伤残: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八级伤残:2.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十级伤残: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交通事故面部骨折算伤残吗一、交通事故面部骨折是残疾吗?
交通事故面部骨折视为残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的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经治疗后面部交通事故伤残 ,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合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合格的检验情况。
二、对受伤和残疾受害者的赔偿标准
除第一项外,受害人受伤、残疾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1.伤残赔偿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按照被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受害人自主决定之日起计算20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将减少1岁;75岁以上的按5岁计算。
(1)残疾赔偿性质的确定
伤残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是一个很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了伤残赔偿的性质是指因伤残导致收入减少或者丧失生活来源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否定了《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伤残赔偿性质的认定[2001]7号。
(2)确定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负伤,治疗后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治疗残疾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可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等级为一级,最轻等级为十级。自理障碍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
(3)残疾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对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是“多阶”。不同的主管部门对不同的残疾人制定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家标准》。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下的人)=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上的人)=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岁-增龄);
C.残疾赔偿金(75岁以上的人)=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实际收入未因残疾而减少,或者残疾程度较低但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补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由受伤和残疾受害者购买和准备的自助器具,以补偿其受到创伤的身体和器官功能,帮助他们照顾自己或从事生产劳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通用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有特殊伤害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遍适用性”是确定合理费用时的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准备的辅助装置要排除豪华和奢侈,不能盲目追求高品质。(2)是“适用”,适用性有两个测试标准:
A.真正能起到功能补偿的作用;
b .满足“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如何确定编制机构?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和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门机构,可以从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工作。实践中,法院一般应根据民政部门假肢、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辅助器具的补偿费用。超过辅助器具费固定支付期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标准
过去,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补偿标准是生活补贴或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前者每月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每月只有两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这也体现了赔偿与损害的一致性。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1岁;75岁以上的算5岁。这也不同于“未成年人计算到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的规定。
一些市民因交通事故导致的面部骨折不一定能认定为残疾。只有事故的受害者,在收集到与交通事故相关的相关证据后,写出申请,然后由当地的鉴定机构决定是否接受鉴定,鉴定认定为伤残后才能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