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他补助费用)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免征个人所得税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免税所得怎么计算首先计算出应纳税额部分:经济补偿金-社平工资3倍=应纳税额部分即:600000-181305=418695。然后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套用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单年经济补偿金个人应缴纳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的个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分析
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他扣除后的余额)
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满足“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条件的情形下,是要缴纳个税的,计税方法是纳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税率计算个税。
1、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
2、解除劳动合同的上一个月个人负担的社保费。
(1)计算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未超过,则不纳税,沈阳市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为38553元,3倍的数额为115659元。
(2)计算月工资薪金,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扣除当月保险费之后与扣除标准进行比较,如未超过扣除标准,不纳税;
(4)超过扣除标准,计算每月个人所得税;
(5)计算应纳税总额,为每月应缴纳个税金额与工作年限的乘积(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税的计算内容。实践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都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点是各位需要注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次性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一、正面回答
以个人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二、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三、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应注意什么问题
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
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他补助费用)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以上内容就是小编针对“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这个问题,给大家做的相关分析。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给劳动者的补偿,该补偿金如果低于当时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就可以享受免税,相反,如果该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高于3倍的量,就应该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收。
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计算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经济补偿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的部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经济补偿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规定了对高收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限制了高收入劳动者所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
(二)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暖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1、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3、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4、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5、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器 他合理情形。
(三)关于工资标准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字曜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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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11-0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