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不会,对于自己方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的修车费用,因为对方无责,只在交强险内承担100元,剩下就是自己或保险公司承担了。
法律分析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自己的车如果投保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会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对方损失,不够赔付的部分由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你投保的商业三责险(如果投保了)按责任比例赔付,三责险还有可能有一定的免赔率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你的车辆损失会由对方的交强险(如果是机动车,且有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因为对方无责,根据保险合同对方保险公司三责险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追尾,我全责,但对方未定损的情况下能跟4s店谈好1万元钱的修车费,我可以不接受吗?可以不接受;通过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理赔。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保险是风险管理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的基本手段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也是一种在满足合同条件时(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行为。保险,在经济上是分摊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法律上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行为,社会上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上是基本方法。保险从萌芽时期的互助形式逐渐发展成为冒险借贷,发展到海上保险合约,发展到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和其他保险,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保险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撞车我全责,我没报保险公司给对方修车。事后对方不满意,向我要500元。我如何处理?事故已经过了10撞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你的车肯定是你自己选择的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虽然你没有报保险公司电话给你修车我全责不认可对方修车费用 ,但以后对方肯定也是感觉不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