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1996年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亦称“4•9”命案)。案发仅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2005年年末,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交代“4•9”命案是他所为。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主要内容是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扩展资料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格吉勒图父母公开道歉。并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转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个人慰问金3万元。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2015年4月10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免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职务,并于次日在公安机关传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呼格案
呼格吉勒图为什么承认法律面前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没有人可以侥幸逃脱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所以不承认也没用。
呼格吉勒图案又称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是一起在中国引起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了广泛关注的冤案。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案件评论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
从呼格吉勒图案重审改判可以看出,舆论监督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设法治中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使每个人都从中受益,离不开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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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呼格吉勒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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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轰动一时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当年这起“4•9”杀人案。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
2015年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证实内蒙冤案呼格赔偿 :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
扩展资料:
2015年1月5日,“赵志红系列案件”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历经三天,2月9日,呼市中院公开宣判“赵志红系列案件”。
据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同时,赵志红被认定为“呼格吉勒图案”真凶。这起发生于1996年4月9日的案件,在当年即已宣布“破案”。报案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2天后,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最终,一审法院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判决赵志红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应从轻处罚。
此前一审法院在宣判时曾表示,赵志红归案后主动供述部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属同种罪行,属于坦白情节,不构成自首和立功。
赵志红虽具有坦白情节,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参考资料:中国网-盘点呼格案的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