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一般修路的十字路口是不会拍照的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因道路施工而发生的违章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违章定性起来较为复杂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所以道路施工前,施工方便会向公安提交申请,并关闭此处电子眼。电子眼拍的违章照片是存储在电子眼底下的存储卡里头,3天取一次。因道路施工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可以借道行驶,这种属于特殊情况,并不算违章。如因修路而造成车辆逆行违章罚款可向交管部门进行申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核查情况,情况属实,则会撤销违章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因道路施工造成的违章扣分怎么处理?道路施工造成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的交通违章一般在交管系统后台核实时都会撤销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的。如果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你的违章被公告的话,可以到属地的交警队申请复议。复议的基本流程是: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4、电子眼违章的复议: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扩展资料:
其它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况:
1、在路上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或故障车,有时候为了避开这些车辆不得不绕道而行或压线,压线一般会被罚200元,扣3分,一些不清楚情况的车主往往稀里糊涂就了交了罚款。
事实上,这种情况时可以申请复议减免处罚的。如果遇到出行紧急任务的车辆,为了避让而造成的违规也可以后期申请复议。
2、交警指挥导致的违章。交通规定上明确表示,当信号灯与交警指挥不一致时,车主要以交警指挥为准,所以,如果路口信号灯是红灯,但是交警让你直行,那你直行就行了,如果此时发生了违章,那么是可以申诉的!
3、重复录入。现在很多交通违章都是依靠电子眼和电脑来记录的,虽然准确度比较高,但偶尔还是会出现重复录入违章的情况,即车辆未移动过,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拍摄两次违停并都被录入,这也可以申诉。
4、车辆被套牌的违章。如果你的车被套牌可以申诉,但是前提是必须得抓到套你牌的家伙,不然这锅你还得背!申诉所需提供证据:套牌车辆主要分两种情况:
①不同车型或不同款;套牌车与自家车车型不同:只要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车主驾驶证和涉案车辆到场拍照取证即可。
②同车型或同款不同颜色。套牌车与自家车同个车型:提供证据证明违章的时候,车辆不在违章现场。
5、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违章。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该车已不在原机动车主人名下后发生的违章,原机动车主可申诉。
6、红绿灯被遮挡导致的违章。红绿灯一般设置在路口,有的路口会种树,有时候树叶会将红绿灯给遮挡住,如果是因为红绿灯被遮挡了,导致闯红灯,那么你就可以申诉,交通部门核实后就会给你撤销违章记录,还会及时清理挡住红绿灯的树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修路造成的逆向行驶算违章吗路造成的逆向行驶是不算违章的,如果因修路借用对象车道行驶,是不属于违章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道路施工造成的车辆违章 ;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