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一、压缩性骨折,定残级别,则要看受伤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的部门、事故发生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的原因以及手术后的恢复状况等因素而确定: 1、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则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评定伤残; 2、如果是工伤则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的规定评定伤残二、赔偿的计算标准也不一样: 1、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 2、如果是工伤则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第一块腰椎骨压缩性骨折,算几级伤残?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十级伤残。
赔偿数额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2、赔偿标准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3、特殊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调整: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构成伤残的,各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指数是多少?
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及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当时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进行伤残评定。1、伤残鉴定时机的确定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当事人自己无法判断是否治疗终结或者不知道是否适合伤残评定的,可以向主治医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咨询。2、治疗终结的的判断标准。治疗终结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当事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注意,1.进行伤残鉴定的受伤人员,在治疗终结后,有向司法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也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2.鉴定时机(即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3.评残时应携带经治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可复印件),和辅助医学检查材料(如X光片、CT片、核磁片、化验单等)及身份证明。脑外伤后果严重者应有住院客观病历(复印件)。4.鉴定时,应将《委托书》、病情材料等交给法医。5.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
腰椎2压缩性骨折三分之一,无神经损伤,能鉴定为几级伤残?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十级伤残。 赔偿数额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2、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3、特殊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调整: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构成伤残的,各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指数是多少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 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及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当时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进行伤残评定。1、伤残鉴定时机的确定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当事人自己无法判断是否治疗终结或者不知道是否适合伤残评定的,可以向主治医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咨询。2、治疗终结的的判断标准。治疗终结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当事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注意,1.进行伤残鉴定的受伤人员,在治疗终结后,有向司法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也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2.鉴定时机(即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3.评残时应携带经治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可复印件),和辅助医学检查材料(如X光片、CT片、核磁片、化验单等)及身份证明。脑外伤后果严重者应有住院客观病历(复印件)。4.鉴定时,应将《委托书》、病情材料等交给法医。5.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
骨折伤残鉴定标准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2、锁骨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4、髌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腰椎2节压缩性骨折,在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可定几级伤残?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十级伤残。
赔偿数额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赔偿标准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但60周岁以上的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按5年计算。
特殊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调整: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腰椎压缩性骨折,做伤残,鉴定能做到几级?职工工伤致L1腰椎压缩性骨折前沿高度减少小于1/2者应评定为九级伤残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达到1/2以上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者应评定为八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形态异常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轻度功能障碍腰椎压缩性骨折定残时间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8.2八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
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