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可以算工伤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与公司无关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的协议是违法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无效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法律分析
员工上下班路上受到工伤的,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买工伤保险,就要企业自己承担临时工医药费。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或职业病伤害。因工受伤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等。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因工患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余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非法驾驶即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余情形,也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畴。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在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因公负伤致残,旧伤复发的情形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让员工签在工作期间或上下班路上出现意外伤害,与单位无关,单位不负任何责任的合同书,合法吗?企业或公司让员工签署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出现意外与单位无关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单位不负责任何责任的合同书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这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早就有明确的规定,在上下班的路上或者单位出现的意外都属于工伤事故,单位是要负责任的
单位让我们司机签一份出事免责的协议,这样做有效吗?无效。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司机既然是开公车出去办公事,单位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在工作期间内出事的,均应按工伤处理。单位不可以让司机签出事免责协议而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
法律分析
双方应该明确是不能开公车办私事,如果是这样,协议可以约定发生事故单位不承担责任,由司机承担责任。如果是外出办公事,则不能有这样的约定。当然,这样的约定只能在单位和司机之间产生效力,对事故中的受害的第三人可能是没有约束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单位索赔,单位赔偿后再向司机索赔。由于办私事就不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如果发生事故,单位可以与职工约定责任的承担。其实,即使没有约定,发生事故,单位也可以向职工索赔。开公司的车外出办私事,司机发生事故受伤,不是工伤。因为工伤必须是工作时间履行工作职责才能算工伤,私自外出办事自己受伤的,不能算工伤。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 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他情形。
单位要和员工签一份工作中出事故单位不负责的协议,合法吗?按法律法规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这类事先免责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的条款是不合法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不能因为出事多了就要求员工签订免责协议,这样的协议也不合法。出事故了应该做的是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而不是想着推卸自身的责任。
员工上班途中出车祸,公司出协议车祸与公司无关,协议应该怎么写?员工上班途中出车祸,那本身也就是工伤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公司出协议车祸与公司无关是没有用的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车祸本身是和公司无关的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但是公司给必要的工伤补贴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