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涉嫌交通肇事罪 ,应当判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取得家属谅解书后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判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谅解书如何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应当判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取得家属谅解书后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判缓刑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哪些处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谅解书如何判刑 @2019
车祸致人伤亡可以和解吗 发生车祸如何进行和解1.车祸造成的伤亡可以和解吗?
1.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 商 处理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2.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不在和解范围内。本质上,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不能和解的。这是因为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往往造成国家、集体和私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保证国家、集体和私人的个人财产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不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此类事故。
3.其他不能和解的情形: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虽对事实或者原因没有争议,但就损害赔偿问题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6)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的车辆。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
二、车祸怎么和解?
1.如遇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闸,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启蒙走廊灯和后灯),并设置警示标志。之后,双方可以简单查看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2.协商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签订书面的“事故事实”协议。
检查简单的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和路面的安全位置,协商事故事实和原因:
(一)当事人就事故事实和原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填写“事故基本情况”和“事故事实”,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和解,虽愿意和解,但无法就事故事实和原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报告执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①事故事实及原因必须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的协议“事故事实”,由双方签字确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不能采用口头约定,以免一旦对方退出现场,翻脸不认人,造成事故现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事故事实和责任的争议。事故现场已不存在且无法认定的,由交警部门以《事故事实认定书》记载的内容认定当事人责任;双方也可以共同申请损害赔偿调解。
3.拍照或标记位置后离开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对事故车辆位置进行标记后,有关各方应当立即撤离现场。
(1)当事人未能就“事故事实”达成书面协议的,不应自行离开现场,而应选择报警。
(2)在当事人就“事故事实”达成书面协议并撤离事故现场之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并标明事故现场位置,作为证据留存现场。
4.保险报告和协商赔偿事宜,并签署赔偿协议。
(1)当事人离开现场后,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不能就具体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对赔偿协议有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补充一些内容。另外,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请当地司法部门对协议进行公正处理。成本不贵,还有就是你付给他的成本。请他写一张收据并亲笔签名。协议可以打印出来,但是签字和手写必须由双方自己完成。如果协议里有名字,他的手印也要做。
@2019
车祸致人伤亡可以和解吗解答车祸导致人员伤亡一般不能和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人员伤亡已经涉及到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不能通过和解解决。但如果只是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可以进行和解,重伤和造成死亡的需要依法进行报警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解书赔偿协议书
甲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张xx
乙方:王xx
代理人:苏义飞律师
2015年4月11日王xx驾驶皖ALxxxC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撮镇姚岗纪念馆路1KM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与宋xx骑行的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和解 ,造成宋xx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队认定王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宋xx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乙方自愿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外另行支付甲方72000元(已支付22000元,另50000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补偿款,此款不作为赔偿款,属于赠与性质。
二、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保险范围之外的赔偿(即:实际赔偿额超过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乙方也不需要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赔偿款)。
三、乙方对皖ALxxxC小型轿车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且约定不计免赔)真实性负责。如果因乙方的原因致使保险公司拒赔,乙方在保险公司拒赔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上述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甲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相关人员和保险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乙方协助。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肥东县人民法院留存一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