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现在基本每家每户都有私家车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这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一台小汽车价格并不是很昂贵,首付几万就能提一辆新车,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他也成为现代人出门的代步工具,确实方便很多,比方说一家人出去旅游或者去超市购物,都十分方便,如果拖着小孩家人出去游玩,还要各种转车,就很麻烦,那么买车就意味着需要买车险,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时,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
那么,假如说发生交通事故时,对方为全责,除了保险理赔之外,还能有额外补偿吗?这个问题大家应该都比较关心,因为现在发生事故几率很高,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时,或者是过斑马线,那么,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理赔呢?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保险公司会全部赔偿,其中就包括误工费和公司是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一般由劳动法同规定怎么来赔偿,需要赔偿误工费的话,要出示医院证明,他不仅仅是这个费用,还包括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这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当然,谁都不想出事,受伤躺在病床上,痛的是自己,也没有说会故意撞车,肯定是不小心造成,或者是对方责任,如果一旦事故已经发生,我们就要冷静下来处理,也不需要特别着急,人没事才最重要。
当然,安全驾驶很重要,不能酒驾疲劳驾驶,这都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是开货车,需要熬夜跑车,最好找个人换班,或者半夜停靠马路边休息一下,一定要保证充足睡眠,这样自己放心,家人安心,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毕竟都是有家有室的人,每一次出行,家人都提心吊胆,希望平安归来。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
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3、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全权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赔额外费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对方全责有没有额外赔偿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