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职工因工死亡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哪些补偿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下列补偿:
1.丧葬费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的标准发给。
2.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选属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逮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该补偿多少工资单位应该补偿 工资 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当地规定。1、如广东省职工因病死亡的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 抚恤金 。2、其中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3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政府职工死亡补偿 :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 退休 人员3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 社会保险 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