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2.27
170
北京市朝阳区伤残鉴定中心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一层116、117、118办公室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16659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22912劳动能力鉴定电话:85822302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四条第六款 根据伤残的类别和残情的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
北京市朝阳区伤残鉴定中心

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一层116、117、118办公室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16659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22912劳动能力鉴定电话:85822302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四条第六款 根据伤残的类别和残情的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急!北京伤残鉴定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机构名称:中天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

B座1302室

机构负责人:谢和平许可证号:1011011

电话:010-67671252邮

编:100079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法医临床鉴定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贤进楼B

区503室

机构负责人:何家弘许可证号:1011005

电话:010-62511268邮

编:100872

业务范围: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

机构负责人:张舸许可证号:1100104

电话:010-68236290邮

编:100039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首诚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机构负责人:郭岩许可证号:1100105

电话:010-65260156邮

编:100006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伤残鉴定电话咨询

全国统一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的工伤咨询电话为:12333。

工伤鉴定单位的电话可以打:1233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有些是其他人造成的,有些是自己造成的,有些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患有职业病等。

工伤处理流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受伤后住院治疗时,若发现住院登记、病历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不一致时,应及时要求院方纠正,否则工伤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保管好就医病历,如果没有初次就医病历,劳动保障部门可能不会接受工伤认定申请;若病历被用人单位拿走,可向就医的医院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总之,没有病历,工伤认定申请无法进行。

北京工伤鉴定中心地址在哪里?

北京朝阳区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的工伤鉴定中心 可到北京朝阳区的劳动鉴定中心有相关办理业务。

具体办理如下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包括个体经济组织雇工、下同)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下同)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第五条 企业职工发生负伤、致残、死亡的,符合《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属于《规定》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

第六条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住所地(以下简称住所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填报《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在三十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的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辖区内企业工伤事故情况。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按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顺延三十日:

(一)属于统计范围的重伤以上的因工伤亡事故,自安全监察部门作出事故批复结案之日起计算;

(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以旧伤复发首次治疗或诊断之日起计算;

(三)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起计算;

(四)符合《规定》第六条第八款的“交通事故”、第九款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亡,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裁决书、交通肇事者逃逸证明之日起计算;

(五)职工在医院抢救超过三十日的,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按《规定》第八条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第九条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款方式提出申请的时限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时限顺延十五日。

第十条 工伤职工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外,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外,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不能提交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一条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企业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第九条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在七日(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对证明材料不全的,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最长十五日)补齐;需要调查取证的,在调查结束后七日(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第十二条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企业工会组织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第九条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最长十五日)说明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原因,提交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需要调查取证的,在调查结束后七日(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第十三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工伤职工。

对符合工伤条件、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认定通知应当依据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明确其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和诊断结论。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工伤职工个人颁发《工伤证》。

第十四条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凭工伤认定通知,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企业和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

第十五条 职工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或因公外出期间突发疾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评定为一至四级的认定为工伤。

第十六条 职工提出因工伤、职业病导致其他疾病或伤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工伤、职业病诊疗医院的诊断证明、病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劳动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专家组进行医学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鉴定结论确定其伤害部位、伤害程度。鉴定结论证明职工的其他疾病或者伤害与工伤、职业病有直接关联的,工伤、职业病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包括其他疾病和伤害;无直接关联或者难以下结论的,工伤、职业病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剔除其他疾病和伤害。

第十七条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企业对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或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区、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职工被借调、聘用、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聘用、劳务输入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借调、聘用或劳务输入出合同(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提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个体经济组织向其工商注册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企业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干企业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伤亡职工劳动关系所在企业向本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工伤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外省市工商注册的企业在京发生工伤事故,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工伤证》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施行

工伤鉴定的电话是多少

各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号码不同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热线咨询。

北京伤残鉴定机构在哪?是什么?

给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你推荐一个: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电话:62229792 打电话问问,或许可以帮到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你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女士去年年底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以为两者赔偿是一样的,只申请了工伤赔偿。我们联系后迅速带她做了伤残鉴定,确认为可以评残,一下多出来20多万的赔偿款!

工伤元甲交通律师

11-30 12:43

电话联系我越快越好我这边比较着急

律师回复中...
2024-02-20 12:19
张女士去年年底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以为两者赔偿是一样的,只申请了工伤赔偿。我们联系后迅速带她做了伤残鉴定,确认为可以评残,一下多出来20多万的赔偿款!

工伤元甲交通律师

11-23 12:49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中心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丰台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是由丰台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向丰台区劳动能力鉴 ...
532热度

工伤伤残鉴定电话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 ...
210热度

工伤的伤残鉴定电话

相关法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伤的伤残鉴定电话,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 ...
870热度

淮安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 ...
854热度

工伤伤残鉴定电话多少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伤残鉴定电话多少,提交下列材料工伤伤残鉴定电话多少: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局工伤法律咨询电话是多少工伤咨询电话为12333工伤伤残 ...
328热度

北京市工伤鉴定中心咨询电话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北京市工伤鉴定中心咨询电话:(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相关 ...
922热度

北京市西城区工伤伤残鉴定中心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按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顺延三十日北京市西城区工伤伤残鉴定中心:(一)属于统计范围的重伤以上的因工伤亡事故,自安全监察部门作出事故批复结案之日起计算,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 ...
555热度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下同)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五)职工在医院抢救超过三十日的,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之日起计算北京市丰台区工伤伤残鉴定具体位置北京市丰台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 ...
213热度

延安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延安全市境内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参考资料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条例延安有几家伤残司法鉴定据延安市司法局网站公示 ?,延安市有四家司法鉴定机构,分别是延安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 ? ? ...
114热度

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2为平方),(2)面部有瘢痕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植皮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 ...
371热度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伤残鉴定中心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一层116、117、118办公室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16659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22912劳动能力鉴定电话:85822302 ...
170热度

北京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伤残鉴定中心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地址北京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一层116、117、118办公室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16659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电话:85822912劳动能力 ...
655热度

沈阳工伤伤残鉴定咨询电话

一个是沈阳市公安医院沈阳工伤伤残鉴定咨询电话,地址为沈阳工伤伤残鉴定咨询电话:和平区北五经街11号沈阳工伤伤残鉴定咨询电话,沈阳工伤伤残鉴定咨询电话你可以拨打电话114查询一下就可以,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 ...
754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