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电动车丢失,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年初,朝阳区某物业公司来到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主要原因是小区很多业主拖欠物业费,不仅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同时也侵害了正常缴费业主的利益,让一些正常缴费的业主也出现了观望的状态。
在咨询时,物业公司也提到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如小区绿化率不高、房屋质量有问题等,其中一户业主因电动车丢失,认为物业公司安保不到位,不但拒交物业费,还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就此类问题,元甲律所物业办案团队做出了专业的分析:
首先,业主自家电动车在小区丢失,物业公司可协助业主进行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等工作。
其次,物业公司要仔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是否记载物业公司在安保方面对业主私有财产的保管义务。
再次,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对于保安巡查记录、访客登记记录要健全且保留。如果小区业主有乱停放车辆的情况,应当在小区明显地方张贴通知,杜绝业主乱停放的现象。同时,小区周边出现类似情况时,可向业主发布温馨提示,注意个人财物的看管。
物业公司安保工作除合同中有特殊约定,一般为对小区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在工作中,要与业主多沟通、减少矛盾、相互理解,才能在工作中更加顺利。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共计九条,分别对在不同区域场所,电动车如何充电、停放做了明确规定。
如在住宅区,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及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应按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设置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与相邻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周围不得有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充电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不得长时间充电。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隐私,以上委托人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