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交通事故结案后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对方再死亡,这个是不算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的,也不算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所以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交通肇事罪。但是毕竟人已经去世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了,刑事责任不要承担不意味着民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要赔偿被害人的民事 损失。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结案后,对方再死亡不算交通肇事罪。但是一般得赔偿受害人损失。主要看对方是否找你主张赔偿,如果对方不需要你赔偿损失那你就不用担心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了。要是对方找你要赔偿,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鉴定,如果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疾病,需要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交警这边说我这边承担主责,后来半年后伤者去世怎么办?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后伤者死亡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如果死亡结果与交通肇事造成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的伤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属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形。且您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您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伤者死亡与交通肇事造成的伤情没有因果关系,那么您不承担死亡的责任,只对重伤后果负责,如果您没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重超载驾驶、逃逸等六种情形,那么您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几年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判决后伤者死亡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