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行人走入机动车道被撞责任划分要看具体情况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但机动车一定会承担必要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如事件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最新规定机动车通行要注意_望避让行人)。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总的来说,不管是行人机动车或是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都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发生事故后首要的是确认人身安全,再报警,让交警进行责任划分,该赔偿的赔偿,该治疗的治疗。所以行人走入机动车道责任划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法律分析:一,一般机动车道与主要机动车道
如果行人在一般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为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果行人在主要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为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主要机动车道的路中间,即使行人在黄线以内或中间的隔离带上,行人仍需要承担至少同等以上责任。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我们有一个当事人在主要机动车道的护栏上被车撞死,交警部门的认定其为同等责任,简单地说,在主机动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只要在机动车道内,即指至少承担同等责任。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责任大部分是根据车道来划分的,当事人应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能说在路边就没有责任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了。
二、非机动车道,小区
如果行人在非机动车道、小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是车方负全责,至少车方需承担主要责任。
三、红绿灯处
红绿灯处一般有电子眼,只要正常运转,责任很好划分。电子眼没有正常运转时,两车相撞,交警部门一般判定同等责任;在车与行人相撞时,一般作责任不明划分或事实无法查清划分。
四、未保留现场或及时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某种原因,未能保留好现场,一般由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未保护现场或及时报案的,各地地方法规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广东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7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的,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五、自行车过人行横道情况
伤者骑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一般负次要责任;伤者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一般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伤责任怎么认定?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伤责任认定如下:1、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而机动车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2、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的责任;3、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一、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伤责任怎么认定
1、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伤责任认定如下:
(1)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
(2)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的责任;
(3)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撞伤人后赔偿标准是什么
撞伤人后赔偿标准如下: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3、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伤责任怎么认定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行人机动车道被撞责任怎么认定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行人被车撞了,怎么分责任?法律分析:一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一般机动车道与主要机动车道
如果行人在一般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道行人被撞责任划分 ,一般为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果行人在主要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为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主要机动车道的路中间,即使行人在黄线以内或中间的隔离带上,行人仍需要承担至少同等以上责任。我们有一个当事人在主要机动车道的护栏上被车撞死,交警部门的认定其为同等责任,简单地说,在主机动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只要在机动车道内,即指至少承担同等责任。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责任大部分是根据车道来划分的,当事人应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能说在路边就没有责任了。
二、非机动车道,小区
如果行人在非机动车道、小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是车方负全责,至少车方需承担主要责任。
三、红绿灯处
红绿灯处一般有电子眼,只要正常运转,责任很好划分。电子眼没有正常运转时,两车相撞,交警部门一般判定同等责任;在车与行人相撞时,一般作责任不明划分或事实无法查清划分。
四、未保留现场或及时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某种原因,未能保留好现场,一般由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未保护现场或及时报案的,各地地方法规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广东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7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的,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五、自行车过人行横道情况
伤者骑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一般负次要责任;伤者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一般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