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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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案例分享一: 青银高速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
交通安全案例分享

道路交通事故与战争、疾病、自然灾害一样,不仅威胁着人们交通案例 的生命安全,而且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有关预测,如果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不加以改善,到2030年,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将达到240万。下面就是交通案例 我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案例分享相关资料交通案例 ,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案例分享一:

青银高速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

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8月26日2时31分许,内蒙古包头市驾驶人陈强驾驶蒙AK1475号宇通牌卧铺大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处,与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驾驶人闪文全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主车豫HD6962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豫H213A挂号中集牌罐式半挂车,以下简称“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致罐式半挂车内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四川马尔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13日12时28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驾驶人王千驾驶川U20777号金龙大客车从成都驶往马尔康县,该车核载35人,实载21人,行至马尔康县境内317国道295公里加138米一连续下坡且转弯处,翻坠于垂高65米的山沟下,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

沪昆高速贵州黔南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月4日18时30分,安徽省黄山市凯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杨献辉驾驶皖J06318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3人,实载57人,其中包括4名 儿童 ),从浙江省义乌市驶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沿沪昆高速公路行至1765公里加500米处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境内裕民大桥路段,车辆越过中心隔离带及对向车道路侧防护栏,翻入路边垂直高度8.8米下水沟中,造成18人死亡,39人受伤。

交通安全案例分享二:

甘肃庆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1月16日9时15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驾驶人杨海军驾驶甘MA4975号小型普通客车(非法改装),乘载64人(其中62人为幼儿园学生,核载9人),自西向东行驶至榆林子镇马槽沟村处,与对向行驶的陕D72231号重型自卸货车正面碰撞,造成22死、44伤。 2011.10.7

天津滨保高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0月7日15时46分,河北省唐山市驾驶人云伟驾驶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冀B99998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5人(核载53人),沿滨保高速公路由保定驶往唐山,当行至天津市武清区境内60公里加700米处,刮撞同方向袁倩驾驶的鲁AA356W号小型轿车后,失控向右侧翻并被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切割,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 2011.7.22

京港澳高速河南信阳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7月22日3时43分,山东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邹建洲驾驶鲁K08596号大型卧铺客车,乘载47人(核载35人),行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公路938公里加115米处,因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突然发生爆燃,客车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湖北随岳高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月4日3时40分,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伟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东广州驶往湖北天门,当行至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400米处,骑压慢速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分道线违法停车下客,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撞击,导致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造成26人死亡、29人受伤。

山东聊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1月11日19时许,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驾驶人朱连春酒后驾驶鲁P9V538号三轮汽车,违法搭载参加婚宴返回的村民21人,由莘县莘亭驶往东鲁,行至333省道271公里加100米处,因醉酒驾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鲁J62755号重型自卸货车(运载53.05吨石子,核载7.99吨)正 面相 撞,造成16人死亡、6人受伤。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例

1、上海07年7月13日消息 6月22日下午交通案例 ,一名10岁交通案例 的小学生突然冲出高架下交通案例 的隔离栏,撞上飞驰而来的桑塔纳小轿车,路面顿时一片血迹,幸好被及时送至医院,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2、安徽07年3月1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206国道安徽长丰徐庙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5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辆阜阳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撞死,另有1名学生受重伤。

3、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4、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5、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扩展资料交通案例 :

全球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群中,行人(占22%)、骑自行车者(占5%)和摩托车驾乘者(占23%)的死亡人数总和占到了所有死亡人数的50%。

全球数据分析显示,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和不同区域之间这一数据比例具有显著性差异。相比高收入国家,在中低收入国家的行人、骑自行车者和摩托车驾乘者(包括两轮和三轮摩托车) 死亡比例更高,在部分中低收入国家这一比例甚至高达75%以上。

全球交通安全政策法规的颁布以及改善措施的实施,普遍忽视对非机动车使用者的约束和保护,只有79个国家实施或制定了将人行横道、自行车道与高速机动车道分开的保护行人和骑车者的政策或工程技术手段。全球范围内对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非机动车使用者安全的认知度亟待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案例 :百度百科-交通安全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情简介交通案例 :

2005年3月21日山东莒县人唐某独自持"BD"证驾驶昌河微型面包车到山西临汾联系煤炭交通案例 ,行驶至山西境内国道108线851KM+100M处与吕某持B证驾驶的大型货车相撞,致唐某当场死亡,面包车损坏。2005年4月12日当地交警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吕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交警队调解无果,唐某的四位近亲属以吕某、彭某、某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47万余元。

经诉前调查,驾驶员吕某所驾车辆登记车主为某运输公司,该运输公司与吕某的雇主彭某签订交通案例 了机动车消费贷款购车合同,合同约定:彭某付清贷款前,车辆所有权归运输公司,挂靠经营,彭某每月缴纳管理费若干;事故发生前,彭某已付清全部车辆贷款,尚未进行车辆过户。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有一份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4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2日。其他情况:唐某死亡时30岁,系城镇居民,生前有被扶养人两人,分别是其母亲68岁,城镇居民,其儿子6岁,农村户口,自2001年底随唐某之配偶居住在莒县县城,但始终未迁移户口。

判决结果:

判令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37665.4元,其他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书分析

1、保险公司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2、计算死亡赔偿金、抚养费适用了山东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其中计算唐某之儿子的抚养费适用了农村居民的数据

3、计算丧葬费适用了山西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原告代理人代理意见: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义务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代被保险人赔偿原告的损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0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向赔偿权利人赔偿保险金。

(3)保险公司赔偿给赔偿权利人的保险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即《解释》的规定,而不能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因为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而本案中被保险人对原告的赔偿责任必须依照《解释》的规定执行。保险合同双方之间关于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约定不能对抗任何第三人。

2、死亡赔偿金及抚养费赔偿标准应适用山东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丧葬费应当适用山西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81号】(下称答复)的内容不适当、不全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4条的规定,《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全不受《答复》的约束。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8、29、30、35条之规定本案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的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依照山东省2005年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解释》第27条之规定,丧葬费应当依照山西省2005年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3、唐某之子应当作为城镇居民对待。

(1)、关于如何判断赔偿权利人的居民户口性质问题。随着我国居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山东省已经率先打破区分居民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因此应当以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来确定赔偿标准,而不能机械地以户籍性质确定赔偿标准。况且,法律也没有规定用居民的户口来区分居民的性质。

(2)、在这方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就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3)、另外,最近轰动国内的吉林省境内"林肯"车撞人致死案的第一、二审判决均以当地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赔偿了户口在农村的被害人肖金萍的损失,原因就在于肖金萍死亡前已经随其父亲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矿区职工驻地连续满一年以上。本案中,唐某之子早在2001年底就居住在莒县县城。

综合分析

本案判决书回避了以下法律问题:

1、雇员致人损害,雇主承担什么责任;

2、车辆挂靠关系中,被挂靠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3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谁知道交通安全案例故事?

在车轮下降生的大命女婴

大命女婴静静

这是一起人世间史无前例的交通事故,一对年轻的夫妇因车祸身亡,交通案例 他们的女儿却因车轮的碾压,离开母腹来到了世界……

1998年12月17日上午10时零5分,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科长蔡玉谦、民警矫云峰,像往常一样,接到122出警指令后,立即驾驶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车,赶赴城区东10华里的石烟路牟平区大窑镇万家山路段出事点。

在现场,已有近百人在自觉地保护着事故现场,等待民警的到来。当警车由远而近还未停稳,就有人报告:现场死亡一男一女,还有一婴儿被抱到万家山村妇女孙士华家了,可能是从肚子里压出来的。蔡玉谦感到情况危急,立即向正往事故现场赶来的牟平公安分局副局长兼大队长矫树君作了汇报,矫树君指示立即拨通120急救中心,尽最大努力抢救婴儿的生命。随后,矫树君局长、交警大队王隆国、陈治梁副大队长先后赶到了事故现场。

不一会儿,牟平人民医院的一辆白色救护车急速驶到万家山村妇女孙士华家,只见孙士华焦急地坐在炕上,婴儿正被她揣在怀里取暖。医生迅速检查了婴儿的情况,决定立即送往医院救护,孙士华毫不犹豫与医生一道上了救护车。人们目送远去的救护车,祈祷着孩子的平安。

牟平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接到关于抢救婴儿的求助电话后,医院值班领导立即安排医生紧急出诊,同时向曹玉信院长作了汇报。院长当即指示小儿科尹华英主任做好抢救准备,入院的一切手续暂免,先救婴儿要紧。当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婴儿也顺利地到达医院,小儿科的医护人员迅速对婴儿进行了清洗、消毒、CT等项目的全面检查。婴儿为刚出生的女婴,头部受撞击或挤压有积血,肺部有炎症,如果不抓紧时间抢救,可能导致颅内出血、急性肺炎,情况万分危急。

经医生会诊后,立即制定了抢救治疗方案,一项项抢救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大家只有一个信念,救活这个小生命。因为女婴一时没有亲人在身旁,又是新生婴儿,故没有名字。尹华英为治疗方便,为女婴起名叫“路生”,将“路生”这个凝聚着无数人间情爱的名字填到了病历卡上。3个小时后,“路生”被送到了恒温控制箱进行了特别护理。

在交通事故现场,烟台市交警支队肇事处理科牟宏伟副科长带领市支队的民警也赶到了,经过市区两级的现场勘察与调查取证确认:1998年12月17日上午10时,在石烟路172公里109米处,烟台市福山区斗余镇卫家瞳村孙言义驾驶鲁F-41164解放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去威海送货,因违章超车,将靠路右边前方正常顺行的烟台铁厂职工臧永强驾驶的鲁F-96418两轮摩托车及车上乘坐的将要临产的臧妻李亮连人带车撞出十几米远。

臧永强一头撞进路右边仅能容纳一人的小涵洞里,外面只露出永远不会动了的两只脚。李亮落在路右路边石上,随后无情的大货车右前轮、右后轮从其身上前后碾压而过,致其五脏六腑迸裂而出,同时一个小生命由此诞生。大货车肇事后,冲出路面20多米侧翻在路右的沟沿上,车上拉的豆柏散了一地。

一对即将为人父母的夫妇,就这样悲惨地离开了交通案例 他们热爱的生活、亲人和他们热切盼望的孩子,至死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爱情的结晶、幼嫩的女儿,竟在他们离去的瞬间,奇迹般地来到了人间!

在事故现场附近劳作的人们,听到意外的响声,意识到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们急忙涌向出事地点救人,但是这场事故太无情了,呈现在人们眼里的景象惨不忍睹:李亮被车轮碾压得支离破碎,臧永强露出涵洞的两只脚已无血色,俩人全都没救了。

这时万家山村妇女孙士华仿佛听到似有似无、似断似续的微弱的婴儿哭声,她鼓起勇气走近些,再走近些,顺着哭声寻去,发现离李亮约5米处,被车轮压出的车辙里,躺着一个婴儿!婴儿的四肢在动,全身沾满了血迹和泥土,小生命危在旦夕。

孙士华迅速脱下上衣,包在婴儿身上,抱着婴儿急速向不远的村里奔去,到村口急忙呼喊邻居找村里的赤脚医生。在医生和邻居的帮助下,消毒、结扎脐带,用烧开了的温水给婴儿做了全身的清洗,这些应急处理,对挽救小女婴的生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肇事驾驶员报案后,弃车离开牟平逃回福山,肇事处理科民警几经侦查,终于在当天晚上8点钟将驾驶员孙言义刑事拘留。另一方面,事故科据死者臧永强驾驶证的住址,通知了死者的父母。两位老人听到这个噩耗,当场昏了过去,后来听说惟一的儿子还留下一个小孙女,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此时已是晚上9点多钟,两位老人来到牟平人民医院小儿科病房,满脸泪水,泣不成声。当他们透过朦胧的泪眼,看着酷似自己儿子的小孙女,更是止不住一腔酸楚,悲怆的泪无尽地流。得知是眼前这位叫孙士华的妇女救了他们的孙女时,臧母拉着孙士华的双手说:“好心人,谢谢您的救命之恩,从今以后让失去双亲的孙女认您个亲妈吧!”孙士华含泪应允道:”行!行!”并劝老人回家,免得在医院过于悲伤,表示孩子暂且放在医院护理,请两位老人放心。

在事故发生的当晚10点钟,肇事处理科干警处理完公务,没顾上吃饭,就带着营养品、生活用品赶到医院看望了路生,对孙士华的生活做了安排,并资助了她吃饭的费用。第二天全科又自发捐助人民币1000元,交给了路生的爷爷奶奶。

小路生在医护人员的抢救下,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下,正逐渐康复。住院期间,由于家里惨遭横祸,亲人们思绪无章,又忙于办丧事,顾不上小路生,这时孙士华一直在医院,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不分昼夜地守护照料着小路生,好多天顾不得回家。

后来孩子惟一的有3个多月身孕的姑姑在照料孩子时,由于受到严重打击,悲伤、劳累过度而小产,孩子的奶奶由于受不了失去亲人的打击,一度精神恍惚。看到这种情况,孙士华毅然担起了照顾孩子的重担。孩子太小,年近半百的孙士华任劳任怨,昼夜连轴转,照料小路生顺利地度过了新生儿期。在这位农家妇女的身上,体现出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不幸的小路生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深圳陈敏女士通过新闻媒体,得知发生在千里之外的悲惨故事,在新年这天带着幼小的儿子,长途跋涉,专程来到牟平人民医院,把深情厚意带给了这个灾难深重的家庭:捐助现金2500元、金质护身符及婴儿用品。同时陈女士表示:“孩子是社会的,是大家的,照顾抚养她成人是大家的责任。”并留下地址、联系方式,告诉路生的爷爷、奶奶:“需要的时候,请来信来电话,交通案例 我会尽力资助路生,今后交通案例 我还会来看望交通案例 你们的。”是啊,小路生住院以来,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打电话、写信询问路生的健康情况,并踊跃捐款捐物,他们献出的不是金钱,而是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由于婴儿出生特殊,脑部尚有淤血,肺部也有感染,身体非常虚弱。为使孩子早点强壮起来,小儿科许多孩子的母亲给自己的孩子少喂几口,把省下的奶水送到小路生的嘴里。小路生没有吸到母亲的奶水,没有享受到母亲温暖的怀抱,可是在这些不相识、不相亲的母亲怀里大口大口地吸吮着甘甜的乳汁,在不知名的母亲宽阔温暖的怀抱里甜甜地入睡。入院时孩子的体重3500克,短短的十几天便增加到了4100克。

1999年元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烟台市牟平人民医院,牟平公安分局、卫生局、医院等部门的领导、医护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百余人,为20天前来到人间的女婴举行了出院仪式,庆贺她康复出院。医院打出了“情系路生,奉献爱心”的横标,医院领导将全体医护人员捐助的4614.5元交给了路生的爷爷臧述抗老人,鼓励他扶养好孩子。

医院还给路生建立了健康档案,并承诺定期给孩子免费就诊检查。小路生由牟平人民医院小儿科护士长郑重交给了她的奶奶。载着小路生的救护车平稳地开出了医院的大门,许多人情不自禁地涌出热泪,人们衷心祝愿这个极不平凡地来到人间的孩子茁壮成长!岁岁平安!一生平安!

路生出院的当天上午,她的爷爷奶奶为使小孙女一生平安,为她取名为静静,大名叫臧静。

本故事没有结束,人们对静静的爱在伸延。春节前,山东渤丰集团公司领导送去慰问金5555元;烟台市福山区预备役炮团官兵,为静静送去1499元;烟台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热心人,为静静捐款2000元;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几个村的十几名驾驶员协会会员,自发地捐助静静130元;烟台市牟平区交警大队民警带着礼品,前去臧家探望静静;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的民警登门为静静上了户口,并送去慰问金400元;牟平人民医院的领导派医生登门为静静及静静的家人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留下了所需药品;来自北京一张只写粱晓新名字的500元汇款单寄到了臧家;北京市燕山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许弘女士寄给静静100元;天津日报社汇款1200元表示慰问;深圳陈女士又通过邮局寄给静静营养品和生活用品;还有许多热心人纷纷写信、打电话关心静静的成长情况,并表示愿意尽一个父亲、母亲的责任,长期资助静静,抚养静静长大成人……

大年初一,是静静奇迹般地降临人间满两个月,也是她迎来的第一个春节。腊月三十晚上,按当地风俗习惯家家户户应做一些可口饭菜,包上过年水饺,喜气洋洋地相聚,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春节文艺晚会,静听来年零点的钟声。

可是在这个残缺家庭里,静静的爷爷、奶奶每天舍不得儿子留下的亲骨肉哭一声,终日轮班抱在怀里,一天下来腰酸腿疼,哪有心思料理美酒佳肴,竟然连过年水饺都没有包,晚上简单地吃完饭便上了炕,照看着惟一可慰心的小孙女。

辞旧迎新的鞭炮阵阵爆响,声声震在两位老人的心田。往年这时一家人幸福相聚,如今儿子、儿媳走了,他们自然没有心情打开电视机。但是,车祸无情人有情,在小孙女身上,两位老人看到了政府以及天南海北素不相识的热心人的关心,真正体验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想起这些,老人又热泪盈眶,激动地告诉笔者:“这辈子也报答不完在事故现场抱小孙女回家并在医院一直看护小孙女的孙士华;报答不完牟平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救护小孙女的恩情;报答不完牟平交警、医院领导和深圳陈女士等热心人对我们全家的捐助;报答不完许许多多不知名的‘母亲’……”太多太多的安慰、捐助、祝福像春天的阳光洒满了两位老人苍凉的心田。

爷爷奶奶期盼静静快快长大。

情侣车上亲昵 冲进水沟双双受伤

7月12日晚,在长乐市文武砂镇两港工业区,一对情侣驾乘一辆摩托车回家,途中在车上亲昵,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双双摔入路边水沟受伤。边防官兵及时赶到进行了救援。

据了解,情侣张某与林某均在长乐务工。12日晚,两人下班后一起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坐在后座上的林某在女友张某身上“毛手毛脚”,做出了亲昵的举动。张某一分神,车辆冲进了路边稻田水沟内。林某当场晕倒,张某摔得满脸是血。

路人见状,立即向长乐文武砂边防官兵报警求助。及时赶到现场的官兵们立即将二人送往医院抢救,现已无大碍。官兵们后来询问得知情况后,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通事故案例一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交通案例 的证据,本院对周某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及苏M×××××小型客车的投保情况等予以确认。

另查明,事发后,周某至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28天,共产生住院医疗费46329.23元,门诊医疗费2362.86元(已剔除统筹支付的38.29元),合计48692.09元。2021年9月16日,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周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肩锁关节脱位等,行手术治疗,现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2.建议误工期限为伤后180日,护理期限为伤后60日,营养期限为30日。周某支出鉴定费2100元。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交通案例 他人由于过错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某因本起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获得相应赔偿。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中,何国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辆在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周某的损失,应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医疗费中的10%为非医保用药,由何国林承担,其余损失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承担。

交通肇事罪案例

交通肇事罪交通案例 ,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交通案例 的犯罪行为。那么 交通肇事罪案例 是怎样交通案例 的交通案例 ?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

原公诉机关怀远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河南省鄢陵县交通局汽车队。

法定代表人程顺礼,系该车队队长。

诉讼代理人王永立,男,1970年10月3日出生,汉族,河南省鄢陵县人,系该车队副队长,住河南省鄢陵县东大街。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钰,女,2003年元月30日出生,河南省长葛市人,汉族,住长葛市大周镇长安路,系死者付军杰之女。

法定代理人张艳画,女,1977年11月5日出生,河南省长葛市人,汉族,大专文化,教师,住址同上,系付钰的母亲。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艳画,基本情况同上。系死者付军杰妻子。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广荣,男,1945年元月18日出生,河南省长葛市人,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长葛市和尚桥镇人民路42号,系死者付军杰的父亲。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连,女,1950年9月8日出生,河南省长葛市人,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死者付军杰的母亲。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厚德,男,1949年元月15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县人,职工、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胜利街223—4号,系死者李海涛的父亲。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淑珍,女,1950年2月27日出生,汉族,河北省人,无业、住址同上,系死者李海涛的母亲。

原审被告人常友良,男,1974年2月26日出生,汉族,河南省鄢陵县人,初中文化,驾驶员,住河南省鄢陵县大马乡后郢村。2003年10月 31日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被怀远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同年11月10日被刑事拘留,当月14日被批准逮捕,当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怀远县看守所。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 交通肇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案例 :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 交通肇事 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上文就是我对于 交通肇事罪案例 的相关介绍,我提醒大家,交通肇事后要能够积极的配合警方的调查和处理后续的工作,不能够离开肇事现场,不然就按逃逸处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我们网站可提供在线咨询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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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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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定的责任无法划分,元甲为伤者争取到对方全责👍👍👍 这就是专业的力量!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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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庭审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在伤者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以及司机赔偿近24万元,赔偿金额大大超出伤者的心理预期!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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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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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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