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车祸案例
车祸案例有很多经典车祸案例 ,每次都给我们血的的教训。
1、轿车拐弯撞经典车祸案例 了电动车
2012年11月1日,高新区颖秀路与天辰大街路口,南北方向绿灯,一辆轿车左转弯快速驶入路口,对向一辆直行电动车也进入路口,就在轿车将要拐出路口时,两车撞在一起。电动车和骑车人都摔倒在地,骑车女子左手骨折。司机却往对方身上推,一味指责非机动车车速快,却对自己转弯不让直行、不靠路口中心点左转避而不谈。
2、醉酒摔倒被轧身亡
2012年6月13日,一辆出租车停在槐荫区南辛庄西路北口下客。
一名遛狗男子由北向南走走停停,而就在乘客下车从后备箱拿东西的时候,遛狗男子不知为何,突然后退了几步,接着摔倒躺在了机动车道上,此时司机起步准备离开,由于男子摔倒的位置,正好是驾驶人的盲区,悲剧发生了。老人已经去世。经检测老人醉酒了。
3、司机走神撞伤老人
2012年10月24日,平阴县锦东大街振兴街路口,东西方向绿灯,一位老人正小心翼翼地通过路口,一切看似都很正常,但十几秒钟后,老人被飞奔过来的车辆撞到,多处骨折。
当时路况、天气状况都很好,怎么还会有事故发生呢?民警调查得知,面包车转弯时,由于阳光刺眼,加上司机有些走神,司机自始至终就根本没有发现这位老人。
盘点2019年国内十大车祸,最后一个太惨了今天是2019年的最后一天经典车祸案例 ,也是21世纪10年代的最后一天。作为年终收官经典车祸案例 ,今天和讯汽车为您盘点10起2019年国内最惨烈车祸,话题略显沉重,别无他意,只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也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在出行时谨慎驾驶,永远平安出行经典车祸案例 !
海口水泥罐车压扁出租车事故
伤亡人数:5人死亡
2019年12月31日凌晨,海口市南海大道的国度建材城附近,发生经典车祸案例 了一起车祸。一辆水泥罐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翻,将旁边的一辆同向行驶的出租车压在车下。根据现场图片可以看到,出租车的车大部分车身完全被压在水泥罐车身下,车身已完全变形,几乎被压扁,现场十分惨烈。
据悉,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水泥罐车为避让一辆掉头车辆,打滑后发生侧翻。不幸的是,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出租车上1名驾驶员(男性),4名乘客(2男、2女)已均无生命体征。
事故启示:2019年最后一天仍在发生如此令人心痛的事故,市区中的水泥罐车、土方车本就是定时炸弹般存在,更有些大货车司机无视红灯、限行等交通法规,肆意驾驶,未来如何整治市区内违规的大货车,仍是各城市交通管理面对的主要问题。
常州奔驰连扫多车致3死
伤亡人数:3死10伤
2019年7月17日,江苏常州发生一起致3人死亡,10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徐某某为一名男性,系个体汽车补漆修理工,当天上午徐某某驾驶苏D34Y35号奔驰小客车,与其妻王某某一起,沿晋陵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九洲新世界花苑东门附近时,车辆突然向右变更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接着车辆继续向北至路口,与在等候红灯的电动自行车先后相撞,共造成13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人在治疗中,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市民和网友对于肇事司机的各种猜测蜂涌而至:司机有特殊背景、夫妻二人吵架、妻子抢夺方向盘等等。但随后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査,奔驰车上驾驶员徐某某、乘客王某某无犯罪记录,经检验排除酒驾、毒驾。据徐某某、王某某供述,夫妻两人把刚补好油漆的奔驰小客车送还车主,途中徐某某出现晕厥,口吐带血白沬,车辆失控。
事故启示:如遇身体不适、疾病或其他不适合驾驶车辆的情况,驾驶人应该终止驾驶行为。同时报考驾照、换证体检时应主动申报身体健康状况,不得瞒报或谎报疾病。
岳武高速23车相撞致5死
伤亡人数:5死4伤
2019年2月10日,岳武高速下行线安徽安庆段44公里附近发生23辆车多点相撞事故,造成现场4人坠桥身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伤,暂无生命危险。事故5名死者当中4名是在躲避追尾,站在中央护栏支护架上,因结冰湿滑不慎从高处坠落身亡。
事故启示:雨雪天气向来是高速公路事故的高发期,冰雪路面极端状态下,车辆制动距离是干地的5倍以上,避免雨雪天气事故的最好办法就是控制车速,保持车距,如果已经明显感觉到车辆难以控制,应当尽快驶离高速。
湛江货车司机捡手机造事故
伤亡人数:5人死亡
2019年4月4日,在雷湖快线麻章往太平方向遂溪建新红绿灯路段,一辆重型仓棚式货车碰撞小车,之后小车再碰撞牵引车,造成小车上人员5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经调查,该事故系司机开车途中低头捡拾手机导致车辆失控引发。
事故启示:100%“人祸”造成的悲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车时务必保持精力集中,切勿接打手机、玩发微信短信等。
永城醉驾玛莎拉蒂追尾事故
伤亡人数:2死4伤
2019年7月3日,谭某3人驾乘车辆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时,与正在该路段行驶及路边停放的皖FEXX69大众轿车等8辆轿车发生轻微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发生剐蹭之后,被周围群众拦停。拦停以后,后座男乘客(刘某)说:“不用管他,赶紧走’”, [6] 于是谭某某又发动车辆,对其他车辆又剐蹭以后,然后逃逸。谭某驾车逃逸至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追尾撞击一辆等待信号灯的豫N0XX2L宝马轿车,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后瞬间起火燃烧。
事故造成宝马车内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经典车祸案例 ;肇事车内3人受伤。2019年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
事故启示: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后逃逸再次酿成的悲剧,3个年轻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作死,什么是挑战社会安全和道德底线,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广东大巴侧翻事故
伤亡人数:7死11伤
2019年8月26日,一辆大巴车在沈海高速发生侧翻事故,据介绍,该车由广州开往湛江市雷州方向,核载44人,实载47人,26日0时左右在沈海高速阳西段发生侧翻事故,现场导致6人死亡,1人送医后死亡,另有2人轻伤、9人轻微伤。经查,事故原因系大巴车司机操作不当导致,同时该大巴车核载44人,实载47人,超载3人。
事故启示:作为城市中交通客运、货运的中流砥柱,持有A、B驾驶证的中大型客车、货车驾驶员,应当熟记安全运营准则,谨慎驾驶。作为大巴车乘客,在乘坐时同样应该系好安全带,以防止侧翻造成甩出车外的悲剧,同时熟知车窗安全锤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松潘大巴被飞石砸中事故
伤亡人数:8死16伤
2019年7月11日,国道213线松潘县岷江乡境内一辆旅游大巴车被山上滚落的飞石击中。该客车核载人数37人,实载30人(包括驾驶员),事件共造成8人死亡,16人受伤。
事故启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在交通发达年代里,蜀道依然很难。在通过飞石、落石路段时,一定要提前观察路况注意公路上方的山体是否有松动迹象,然后快速通过,不能在山体松动和公路上有落石的地方停车逗留。
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
伤亡人数:3死2伤
2019年10月10日,无锡北环路附近一高架桥发生垮塌。经调查,涉事货车限载40吨,但当时已超载四倍。同时,事发时,短时间内有一前一后两辆无锡牌照的大货车经过事发路段,前车通过,后车和高架桥面一道发生了侧翻。
经现场搜救确认,桥下共有3辆小车被压,其中一辆系停放车辆(无人,驾驶员已找到),另外2辆车上共有3人,已死亡。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其中3辆小车、2辆卡车。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启示:眼下不少地方已经启动了对本地超限超载的检查和治理。长期来看,治理超限超载既要加大执法力度,精准监督,提升效率;又要实现源头治理,寻求综合治本之策,而不能止于锯箭疗伤。
湘潭重大交通事故
伤亡人数:10死16伤
2019年9月22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镇日华街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码为湘A20816自卸低速货车途径花石镇日华街时,撞到多名赶集的行人。目前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伤。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系驾驶员欧某某驾驶牌号为湘A20816自卸低速货车(核定载质量1490kg)严重超载,车辆经过急转弯长下坡路段时突然刹车失灵所致。
事故启示:又一起超载导致刹车失灵的事故,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超载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超载大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侧翻。
湖南客车起火致26死
伤亡人数:26死28伤
2019年3月30日,湖南常长高速上一辆客车自燃,造成26人身亡,28人受伤。警方查明事故原因,系51岁乘客陈某某携带烟火药意外爆燃,引发客车起火。而陈某某之所以携带烟火药上车,是因为一起买卖纠纷电话协商不成,欲前往广西桂林当面再次协商,如不成则威胁、报复卖家。途中,其非法携带的烟火药意外爆燃,引发客车起火事故。
事故启示:确切的说,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这一悲剧发人深思,也令人警醒。为什么乘客陈建森能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轻易携带上车的?由于安全责任意识,管理的疏漏,形同虚设的“安检门”给非法携带危险品有了可乘之机。尤其可见安全意识缺失,安全管理不善才是客车起火爆炸事故的导火索,最大的危险品。
总结:“酒驾、超速、玩手机、路怒”等现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大多是人的主观原因,如果能进一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这些悲剧本可以避免。2019年这10起惨烈事故,每个都极具代表性,不求大家曲指点赞,只想大家尽可能的提高行车和道路安全意识,迎接美好的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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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案情简介:
2005年3月21日山东莒县人唐某独自持"BD"证驾驶昌河微型面包车到山西临汾联系煤炭经典车祸案例 ,行驶至山西境内国道108线851KM+100M处与吕某持B证驾驶的大型货车相撞,致唐某当场死亡,面包车损坏。2005年4月12日当地交警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吕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交警队调解无果,唐某的四位近亲属以吕某、彭某、某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47万余元。
经诉前调查,驾驶员吕某所驾车辆登记车主为某运输公司,该运输公司与吕某的雇主彭某签订经典车祸案例 了机动车消费贷款购车合同,合同约定:彭某付清贷款前,车辆所有权归运输公司,挂靠经营,彭某每月缴纳管理费若干经典车祸案例 ;事故发生前,彭某已付清全部车辆贷款,尚未进行车辆过户。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有一份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4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2日。其经典车祸案例 他情况:唐某死亡时30岁,系城镇居民,生前有被扶养人两人,分别是其母亲68岁,城镇居民,其儿子6岁,农村户口,自2001年底随唐某之配偶居住在莒县县城,但始终未迁移户口。
判决结果:
判令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37665.4元,其经典车祸案例 他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书分析
1、保险公司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2、计算死亡赔偿金、抚养费适用了山东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其中计算唐某之儿子的抚养费适用了农村居民的数据
3、计算丧葬费适用了山西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原告代理人代理意见: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义务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代被保险人赔偿原告的损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0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向赔偿权利人赔偿保险金。
(3)保险公司赔偿给赔偿权利人的保险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即《解释》的规定,而不能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因为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而本案中被保险人对原告的赔偿责任必须依照《解释》的规定执行。保险合同双方之间关于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约定不能对抗任何第三人。
2、死亡赔偿金及抚养费赔偿标准应适用山东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丧葬费应当适用山西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81号】(下称答复)的内容不适当、不全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4条的规定,《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全不受《答复》的约束。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8、29、30、35条之规定本案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的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依照山东省2005年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解释》第27条之规定,丧葬费应当依照山西省2005年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3、唐某之子应当作为城镇居民对待。
(1)、关于如何判断赔偿权利人的居民户口性质问题。随着我国居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山东省已经率先打破区分居民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因此应当以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来确定赔偿标准,而不能机械地以户籍性质确定赔偿标准。况且,法律也没有规定用居民的户口来区分居民的性质。
(2)、在这方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就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3)、另外,最近轰动国内的吉林省境内"林肯"车撞人致死案的第一、二审判决均以当地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赔偿了户口在农村的被害人肖金萍的损失,原因就在于肖金萍死亡前已经随其父亲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矿区职工驻地连续满一年以上。本案中,唐某之子早在2001年底就居住在莒县县城。
综合分析
本案判决书回避了以下法律问题:
1、雇员致人损害,雇主承担什么责任;
2、车辆挂靠关系中,被挂靠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3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