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如果老人摔倒完全是因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造成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的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比如没看路摔倒、自身疾病原因摔倒、被人推倒等,公交车不负责任。
2、如果老人摔倒是因为公交车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公交车急刹、急变道等,公交车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果老人摔倒是双方共同的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承担损失,协商不成法院诉讼,由法院认定。
4、公交车司机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公交车司机是公交车公司的职员,致人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公交车司机过错明显,承担相应责任。
5、市民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关于在公交车上摔伤的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公交车上摔倒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的营养费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公交车上摔伤如何赔偿只要旅客在车上受到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的伤害不是因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的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或者不是自身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承运人都得承担责任。侵害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坐公交车骨折赔偿标准法律分析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导致骨折的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公交车司机和公交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向乘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公共汽车,城市客车,即巴士或大巴,是客车类中大、中型客车的典型车型,是为专门解决城市和城郊运输而设计及装备的商用车。那么公交车要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赔偿,公交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损害赔偿范围)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法律依据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