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1、如果是工地项目部邀请或者宴请农民工喝酒出事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工地是要负主要责任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
2、如果是工地项目部没有邀请或者宴请农民工喝酒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农民工自己宴请喝酒出事,工地不负主要责任。
急,急!!员工在宿舍酒后死亡,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员工在宿舍酒后死亡,公司不承担责任。员工是因为自身原因在宿舍喝酒造成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的死亡,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的责任;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的,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非因工死亡,是和因工死亡相对应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员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发生死亡,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法定情形,不能按照相关的规定主张因工死亡相关赔偿的死亡。因非因工死亡而发生的相关赔偿纠纷,称为非因公死亡纠纷。如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非因工作原因发生死亡,或者虽然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生死亡,但与其工作无任何关联,因其行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故不能被依法认为工伤。这件事情中员工是在宿舍喝酒死亡,这种情况员工的死亡就是非因工死亡。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人在工地喝酒死亡有赔偿吗工人在工地喝酒死亡有赔偿得看情况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非因工作原因而引起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的损害,不属于工伤。 这个还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醉酒引起的猝死不算是工伤的。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喝酒死亡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如果是公司要求导致,需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死亡按一级伤残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死者生前的平均工资等情况而定,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解决。工地上的工人在工作期间,有时候会存在聚会喝酒的一些情况,如果存在喝酒导致死亡的这种情况会比较麻烦,因为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就会涉及到赔偿,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也有可能需要进行处理。工地工人喝酒死人了法律程序 如果是干完活儿,工人自己回去喝酒出的事儿,那跟雇主没有关系。如果是雇主请的喝酒就有关系了,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饮酒出事,一般饮酒人要自行承担过度饮酒造成的损害后果。若同桌饮酒者存在以下情节,需承担相应责任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喝酒导致心脏病猝死在工地宿舍的民事赔偿问题按非因公残死亡进行赔偿。有企业支付5000元丧葬补助费外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并按下列规定由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工人在工地宿舍喝酒猝死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第四十五条规定, 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一、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 四、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