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的调解结果有哪些_交警调解属于什么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全流程指南
一、交警调解的两种结果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对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有分歧时,交警部门会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可能出现两种结果:达成协议或调解失败。
当双方在调解中达成共识,交警部门会制作书面调解书。这份文件需要事故双方、相关人员和交警共同签字,并加盖交警部门公章。签字完成后,调解书立即生效。交警会将调解书分别交给所有相关人员。
如果调解期结束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交警部门会出具调解终结书。这份文件同样需要交警签字并盖章,分别送达给事故双方。此时交警的调解工作正式结束。
二、调解书的必备内容
交通事故调解书需要包含四类核心信息。第一部分要简要说明事故经过和财产损失情况。第二部分明确事故责任划分结果。第三部分列出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第四部分规定赔偿支付方式和最终结案时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警只负责确认赔偿方案,不参与具体赔款转账。所有赔偿款项都由当事人自行交接。
三、调解时间的具体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普通案件的调解期限是30天,特殊情况下交警可以延长15天。不同事故类型的调解起始时间有区别:受伤案件从治疗结束后开始计算,伤残案件从伤残鉴定日起算,死亡案件从丧事办理完毕后启动,纯财产损失案件则从损失确定日开始。
遇到节假日时,调解期限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每天的工作时间截止到交警部门下班时间。调解期间更换调解人员的情况,不影响调解次数和时间计算。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调解,需要提前向交警说明,否则视为放弃调解权利。
四、调解失败后的法律选择
当调解失败或任何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时,交警部门不再进行二次调解。此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既可以选择交警调解,也可以直接走司法程序。
如果选择调解但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拒不执行,当事人仍然保有起诉权利。这两种情况下,法院都会受理相关诉讼请求。
五、调解注意事项与应对策略
参加调解时需要注意三个要点。第一要全程参与调解过程,确保证据材料完整提交。第二要仔细核对调解书内容,特别是赔偿金额和支付时间。第三要保留好调解文书原件,作为后续法律程序的重要凭证。
如果遇到调解僵局,建议采取三个步骤。首先要求交警出具书面调解终结书。其次在收到终结书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最后根据律师建议准备诉讼材料,在法定时效内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三种常见问题。第一种是对方故意拖延调解时间,这时可以申请交警终止调解。第二种是赔偿金额计算存在争议,需要准备完整的医疗票据和收入证明。第三种是责任划分不明确,可以要求查看事故鉴定报告或申请重新鉴定。
特别提醒两点注意事项:第一,交警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当事人有权直接起诉。第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签署后反悔可能面临强制执行。当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时,务必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