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期鉴定结果没有营养怎么办呢?
一、引言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三期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三期营养期限鉴定和三期护理期限鉴定)是判断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然而,当三期鉴定结果没有营养,即鉴定结果显示受害者无需额外营养支持时,如何为受害者争取到合理的赔偿金额,成为律师工作的重点。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为您提供解决行动路线图,并适当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说明。
二、交通事故三期鉴定结果没有营养的解决行动路线图
1. 重新鉴定
(1)申请重新鉴定
首先,律师应当帮助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鉴定结论确有问题的,应当准许重新鉴定。”在提出申请时,律师应准备好以下材料:
① 交通事故认定书;
② 三期鉴定报告;
③ 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
④ 其他相关证据。
(2)重新鉴定程序
重新鉴定程序与初次鉴定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鉴定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鉴定结论。若重新鉴定结果仍显示无需额外营养支持,律师可采取以下措施:
2. 调查取证
(1)收集证据
律师应协助当事人收集以下证据:
① 当事人病历资料;
② 医生诊断证明;
③ 药店购药记录;
④ 相关医学文献;
⑤ 同类案件判决书。
(2)分析证据
律师应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① 鉴定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② 鉴定人员是否存在专业知识不足;
③ 鉴定结论是否符合客观事实。
3. 诉讼维权
(1)提起诉讼
若重新鉴定结果仍无法满足当事人赔偿要求,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庭审辩论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应充分运用证据,对鉴定结论进行质疑,并提出以下观点:
① 鉴定结论不符合客观事实;
② 鉴定结论存在瑕疵;
③ 当事人实际损失与鉴定结论不符。
(3)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法院采纳律师的观点,将支持当事人的赔偿请求。
三、案例分析
案例:甲某与乙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甲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经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三期鉴定结果显示无需额外营养支持。甲某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要求乙某赔偿损失。
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甲某病历资料中记载其受伤后需长期服用药物,且甲某提供的药店购药记录显示其确有购买相关药物。律师认为,鉴定结论存在瑕疵,不符合客观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充分运用证据,对鉴定结论进行质疑。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观点,判决乙某赔偿甲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
四、结论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结果没有营养时,律师应积极协助当事人采取重新鉴定、调查取证、诉讼维权等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律师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金额。同时,本文提供的解决行动路线图及相关案例,可供类似案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