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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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事故谁负主要责任

一、吊装事故谁负主要责任

1、吊装事故谁负主要责任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

(1)如果只是花钱租来吊车,单位职工或雇佣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的临时人员进行吊装,发生事故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

(2)如果是连车带人一起雇来,实际上是加工承揽关系,责任应当由吊车所有方承担;

(3)如果受伤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的人是单位的,无论谁的责任造成死亡,受伤人员都属于工伤,都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对方雇佣的,则有对方承担工伤的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如何认定事故责任

1、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反通行权的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不是违反通行权的行为,则由违反通行权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

2、双方当事人都有通行权时,则由违反先行权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

3、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了通行权与先行权规定,如没有其他过错行为存在,则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4、双方都没有违反路权规定 或都有违反路权规定 以外的过错行为,应通过分析安全因素,再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

吊车出了事故是谁的责任

看是什么类型事故,产生事故的原因及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才能判定事故的责任方和责任大小。一、如果只是花钱租来吊车,单位职工或雇佣的临时人员进行吊装,发生事故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车带人一起“雇”来,实际上是加工承揽关系,责任应当由吊车所有方承担。二、如果受伤的人是单位的,无论谁的责任造成死亡,受伤人员都属于工伤,都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对方雇佣的,则有对方承担工伤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雇佣吊车出现事故责任划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产生事故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的原因及合同约定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的责任范围才能判足事故的责任方和责任大小。

一、如果只是花钱租来吊车,单位职工或雇佣的临时人员进行吊装,发生事故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果是连车带人一起“雇”来,实际上是加工承揽关系,责任应当由吊车所有方承担。

二、如果受伤的人是单位的,无论谁的责任造成死亡,受伤人员都属于工伤,都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对方雇佣的,则有对方承担工伤的责任。

三、雇佣吊车出现事故责任划分为一般是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如果建设工程是由其他单位施工进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总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吊车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首先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由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负责。

其次,如果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不服从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应当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对于这一点,承包方在承包工程时有必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约定注明。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扩展资料

吊车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吊车械进行检查维保, 并制订一项 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吊车进行动态 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吊车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 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 除日检项目外, 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 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 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 可靠性, 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 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吊车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 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 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 护装置是否可靠。

(4) 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吊车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

参考资料来源吊车吊装事故责任认定 :百度百科—吊车 (起吊搬运机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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