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股权转让涉及国企改制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的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变更为非国有控股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的,涉及职工安置问题。但并非所有的股权转让都涉及职工安置。如果股权转让没有造成失业,国有企业是无须补偿的。员工仍然持有先前购买的股份。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权转让老员工如何处理【法律分析】
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其实员工是没有赔偿,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也不关员工的事情,必须要能够清楚具体转让的规定跟要求。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权转让,员工怎么补偿?1、用人单位的股权转让(即投资人发生变更)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依据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第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可见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如题所指情形股权转让员工安置 ,公司的投资人发生变更(股权转让),员工索取经济补偿欠缺法律依据(合同约定有相应补偿条款的情形除外);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