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
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最后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一个企业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或一个公司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不好好打理,用心经营是非常容易走到破产这一步的,现在的生意都不好做,很多在疫情的冲击下,更是备受打击,从去年开始,市面上很多公司就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这是非常遗憾的。详细内容是:首先,当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是,第一步确定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并且成立清算小组,将企业所有资产交给他们进行合理的处理。
其次,还有一些资金也要进行分配,将需要变卖的进行处理,把剩余员工的工资结清,同时还要处理企业及员工的保险费用等。一切都由清算组处理,而后会把处理后的结果上报人民法院。
最后,所有的事宜都处理清楚之后,就可以等待人民法院的宣告了,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后的裁决,还需去原注册机关单位,注销登记,这才算完结。
想要公司做得好靠的不仅仅是自己业务水平,合理的完善公司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若是无法再继续下去,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对企业做出合法清算。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清偿顺序是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清偿。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如何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时,按照比例清偿。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扩展资料: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种类: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产分配顺序
破产公司清算顺序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一、 公司破产 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 企业破产法 (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 工资 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 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 债权人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 破产清算 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 清算 组织提出方案,经 债权人会议 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 民事诉讼法 》和《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 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 。 依据 2007年起,《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破产部分已被修订;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 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 诉讼费用 ;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 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2] 公司破产,是因为自己的债务到期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了,但是却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宣告破产,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来宣告,也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来申请法院受理公司的破产案件,甚至可以是公司的股东来申请。破产之后,应该及时财产进行清算。
企 业破产清算偿 还顺序是 怎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就是一个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了,而资产在前面两项已经抵完了,供应商往往就没办法收取欠款。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至于如何保护股东财产不受影响,这类问题比较复杂,不是简单一两个法条就能解决的,对律师的专业要求也比较高,碰到这类问题,最好问问专业人士,以免留下后遗症。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北京的孙洪思律师团队,都是破产清算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分配 他们在公司破产清算处理方面比较有经验,算是国内比较专业的破产清算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