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是:
1、五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
2、六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
3、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
4、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
5、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
6、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不满一年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的按一年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支付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的标准为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的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按一年计算。 (二)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 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一样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一、医疗补助金与伤残补助金区别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标准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所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
二、医疗补助金的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指定医院就医,可以补助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80% 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8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