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湖北荆门男子坠河身亡,11家保险公司抱团拒赔,这也说明想要得到保险公司赔付,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事情发生于二零一六年,湖北荆门的周华意外坠河,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当地警方经过一番深入调查后,得出结论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周华是夜间驾车坠入水塘,溺水窒息死亡。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就是一场意外事故,根本就没有什么悬疑推理。值得一提的是,当周家的人处理完周华的后事之后,开始整理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他的遗物,结果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他们发现了捆得厚厚的一沓纸,这些竟然全都是周华购买的保单。从这些纸上就可以看出,从1999年开始,周华就陆续从11家保险公司,为自己买了多达20多份保险。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保单加在一起,涉及的总保险金额竟然高达1097万元。
当时,周家人看到这些保单之后,便向这11家保险公司提出了赔付的要求。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11家保险公司竟然做出了同一个决定:拒绝赔付。事实上,这些保险公司都怀疑,周华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自杀,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骗保。保险公司还信誓旦旦地列出了一系列的疑点:
第一,周华在死前几个月内,刚刚投了巨额保险,有骗保嫌疑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
第二,周华生前公司经营不善,欠有外债,有骗保动机;
第三,周华死亡时未解开安全带,车窗也未打开,没有自救措施,更像是自杀。
事实上,根据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定,一旦确认周华是骗保自杀,他的家人将得不到一分赔偿。不过,对于保险公司口中所说的骗保,周华的家人缺坚决否认,并列举出多条证据反驳。事实上,周华的女儿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周华生前抗风险意识比较高,保险意识也很强。周华经常给家人投保当礼物,投保的时间也不固定。周华的女儿还表示,他们一家人虽然不富裕,但远没有达到需要自杀骗保的地步。
这件事情也很快就传到了网上,一时间闹得满城皆知。在网上,有支持周家人的,也有支持保险公司的,各方可以说是吵得不可开交。事实上,在这个案件中,周华的死因其实才是最关键的证据。事实上,警方的分析是,从车的坠落轨迹看,周华的确没有踩刹车的迹象。不过,也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周华是自杀溺亡。与此同时,周华也没有毒驾、酒驾的记录,于是,最后警方还是认定,周华的死亡属于意外溺水,而不是自杀。此后,在保监局等部门的协商调和下,保险公司答应赔付保额的80%,这件事情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地解决。
从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想要从保险公司得到赔付,其实是非常难的,当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保险公司也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男子坠亡买多份意外险,保额高达3400万,这保险公司能赔吗?一个人可以买多份保险吗?买了多份保险可以进行理赔吗?
近期有一些新闻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让我们看到有人给自己买了很多份保险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然后发生一些风险事件,这种情况保险到底如何处理?
今天我们就通过这个案例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些问题。
案例详情:
日前,一男子开车坠入山谷后身亡的意外事件,在保险业内“激起千层浪”,缘于该名男士在生前6个月内向十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通过电销或网销渠道购买含自驾意外险或意外险,投保金额高达近3500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名男士名为陈某,现年48岁,日常所在地为东莞市东南部某镇,日前于广东省内驾车时坠入山谷身故。
根据同业交流数据显示,陈某生前投保的保险机构最少达16家,其中包括大都会人寿、中意人寿、新华人寿、前海人寿、中国人寿、国华人寿、平安养老、太平人寿、史带财险(原大众保险)、合众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华泰财险等产寿险机构在内,目前已统计的总投保保额达到3410万元。
据数位涉事保险机构相关人士透露,一位被保险人,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相似保险责任的险种,且数额如此巨大的案例比较特殊,由于目前距离事件发生时间较短,仍须更多调查,现阶段机构暂很难做出理赔或不予赔付的决定。
该事件是否存在道德风险、是否涉嫌骗保尚不清楚,需要司法机构的进一步认定,但此案件应该得到监管部门及行业的普遍重视。
案例分析:
以上的案例中男子购买了多份保险,然后坠入山谷后身亡,到底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理赔,还要看司法机构的进一步认定!
今天我们通过这个案例给大家讲一下,保险可以重复投保这么多份吗?
保险分为很多种类型,一般情况下实报实销型的重复购买之后,也是不能重复理赔的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但是像给付型的重复购买之后,可以重复理赔。
我们先来跟大家讲一下实报实销类的。
何为实报实销,就是我们花了多少费用,造成多少损失,保险公司基于我们的治疗花费和我们的财产损失给我们进行费用报销。比如医疗险和车险就是典型的实报实销型的保险。
一般的财产保险都是实报实销型的,财产保险保障的最大价值基本就是财产价值本身了。
医疗险和我们的社保类似,都是我们在医院花了多少费用,然后根据我们花费的项目进行一定的报销。
这部分险种,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你买多少份,赔付的上限就是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你的花费和损失。所以一般购买一份即可!你也没有见过谁一辆车买好几份车险的吧!
给付型的一般都是可以重复赔付的。
上面案例中的男子购买的都是意外险,而意外险保障的意外身故是提前给付型的。就是只要身故,保险公司就要理赔对应的保额出来。
这种给付型的一般都是以人的生命健康作为承保条件的。具体就是保障身故责任的险种和重大疾病的险种可以重复赔付。既然可以重复赔付,那就可以重复购买!
这里给大家举三个具体险种的例子:
1、寿险。寿险按照期限可以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不管是保障多长时间的寿险,只要是在保障期限之内,发生身故,并且不是保险免除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进行赔付。
比如:买了3份寿险,每份寿险的保额是100万,如果不小心身故,也没有触及免责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就要给你理赔300万。
2、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险也是提前给付型,只要罹患保险合同里面写的重疾,就可以进行赔付。而赔付的费用也不管你是用于治疗还是日常花费。
例如:买了2份重大疾病,一份重疾50万保额,一份重疾30万保额,如果罹患合同里面的重疾,两份重疾都可以赔付,总共可以赔付80万。
3、意外险。意外险里面的意外身故也是给付型。因为意外事件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也可以进行赔付,也是可以几份一起赔付。
比如:买了3份意外险,每份意外险的意外身故都可以赔付50万,那么意外身故之后,就可以赔付150万。
但一定给要注意!
重复买多份保险,并且保额都很高,保险公司是会进行审查的,比如重疾要买很高的保额,保险公司一般需要你提供收入和财产证明,寿险也一样。
那案例中的男子买的意外险来自多家公司,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没有打通,保险公司不知道男子买了多少份,这种时候,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查,看客户是否有故意骗保的行为存在,如果有骗保出现,保险公司也是不理赔的。
还有一个知识点,有一些朋友不太清楚,意外险和寿险有什么区别。
意外险的价格比寿险低很多,是因为意外险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意外险必须是因为意外事件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才进行理赔。如果是因为疾病身故,伤残,意外险是保障不了的。而寿险,不管是因为什么事件,不管意外还是疾病,只要身故都可以进行赔付。所以在身故责任上,寿险的保障范围是更广一些,所以保费自然也就高一些了。
湖南90后女子挥斧自剁两根脚趾骗保43万元,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属于骗保行为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已经构成了保险诈骗罪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这位湖南90后女子因为故意虚构其左足意外致伤的事实,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保险理赔,骗取保险金额共计43万元,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这名女子为了满足其快速发财欲望,做出保险诈骗犯罪行为,必然也要为此承担法律后果。
据了解,该名女子因为欠着高利贷,且无力偿还,曾经产生过跟朋友制造一起车祸的想法,但是朋友没有答应。此后,她继续打着骗保的歪主意,短时期内买了多种意外伤害保险 。在某天她用斧头砍着猪脚的时候,斧头意外脱落,当时并没有对自己造成任何损伤。但这个时候她灵光一闪,骗保的计划油然而生,一咬牙用斧头砍向自己左脚,齐齐砍断了自己这只脚的第四只和第五只脚趾。为了骗保“挥刀自宫”,也是个狠人了。
因为跟意外伤的外观不一致,被鉴定和识别出来女子存在骗保,最终这名女子被依法惩治,为自己曾经挣快钱的想法买单。不仅脚残废了,钱也一分没到手,还要进去三年,被罚了5万块,相信这个结局是她所没想到的,也算是自己害了自己。这也警示我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有的歪心思和黑手段都是不可取的,因为有可能承担着法律和道德的风险,以及个人所无法承受的结果。欠钱可以慢慢打工还,千万别生出挣快钱的想法,毕竟天下不会掉馅饼。 这个女子愚蠢的做法,也让她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和惩罚。30岁还很年轻,有时候就只是一念之差,就毁了自己一辈子,让人忍不住感慨万千。
42岁荆门男子驾车意外坠河,1000多万保险遭拒赔,法院如何判决?前段时间都在跟大家讲一些社保相关的问题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今天准备给大家带来一个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主要通过这件事来告诉大家一些防止保险拒赔的技巧,少花冤枉钱,以免被坑!
1、男子开车坠落水库
王先生之前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保额1300万。2019年5月份,家住重庆的王先生驾车行至某水库附近,由于当天下雨很大,开车视线不好,王某驾车发生意外,坠落河中,不幸遇难。事后,王先生妻子等家人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拒赔。
为此,双方对簿公堂!
2、坠落水库算不算意外,赔不赔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
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生前集中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大量投保,保额也是高得离谱,存在骗保嫌疑,不一定是意外身亡。而且,王某此前投保时并没有将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判断,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作为保险公司,自己没有赔偿的责任。
不过,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尸检报告,王某的死因为溺水,符合意外险中的“意外”定义。因此判赔1300万。
3、意外险理赔,要重点牢记哪些问题?
对于这件事情,争论的焦点无非就是王先生死因到底是不是意外?好在,最终通过法院审理,结合当时的尸检报告,认定王某属于意外身亡,一家人一波三折,总算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从这件事中,也折射出很多问题,那就是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我们现在很多投保人对保险基本不了解,都是凭感觉或者自以为是去买了一份保险,这样的风险就是自己很容易被坑。那么,针对购买意外险,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该注意点什么问题呢?
(1)投保之前看清楚保险合同
购买意外险,首先要搞清楚到底什么算是意外。大家记住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意外险中的意外要符合“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4个基本条件,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除此之外,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和免责条款也要认真仔细地看看。
很多我们常人理解的“意外”不一定算是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比如,一些意外险就对猝死、高温中暑、摔倒死亡等是不赔的。
(2)不要心存侥幸,骗保违法
虽然从保险出来的时候,就有防止保险骗保的一系列方式方法,但是现实生活中,骗保的事件还是有的,在巨额利益面前,人都是会心动的。不过,喵姐需要提醒大家,无论是带病投保还是故意制造意外骗保,都是违法的,轻则拒赔,重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拒赔,很多时候除了我们投保人自身不了解保险所致之外,还有一些无良保险公司钻合同空子,不想理赔。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就一定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记住,法律上有一个“不利解释原则”,当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对合同具体条款存在分歧时,法律会站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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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保险公司拒赔案件进展如何?还出来,这个问题早就处理完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了,平安没有在拒赔公司涉及10家保险公司的意外案件 的名单里,首先就理赔了,对方有巨额债务,基本定性自杀,2内的不赔,以前的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