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双倍返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07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如果 合同当事人 在合同中 没有约定违约金 的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可以作为请求 赔偿违约金 的标准。 合同违约双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当事人可以参照《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约定的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约定的债务 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现行法律仅仅针对定金条款设立了明确的双倍赔偿标准,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定金是宝盖头的定,而不是言字旁的订,只有“定金”才能双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定金双倍返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情况会出现定金双倍返还?主张返还双倍定金,需要满足以下5个要件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
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定金违约退双倍 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第一,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定金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独立存在。
第二,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
第三,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四、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只有在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后,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3.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4.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