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重赔偿。在上下班途中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因发生非主要责任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鉴此,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两者发生竞合时,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者实行择一赔偿原则或者是差额互补原则时,工伤职工完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这将有利于使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怎么处理?一、交通事故与工伤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的赔偿可以同时进行吗?
可以同时进行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二、具体情况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属于员工上下班的途中,则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对相关情况的赔偿应当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但如果涉及到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则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方来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当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重合时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一般受伤人既可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损失,即为双重赔偿。
针对员工遇到交通事故,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需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其工伤待遇应该区分项目和支付途径,原则为:
1、因事故导致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已经按照相关事故伤害赔偿的规定获得赔付的,则工伤部门不能重复支付;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所付的金额要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的,则应该给受害人补足差额。
2、因受害人住院所产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等得用项目,如已按照相关事故伤害的规定获得对应赔付的,则不可重复给付;若事故的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的,则应该给受害人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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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车祸工伤误工费是否双赔;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了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因交通事故造成了工伤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是否可以进行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双重赔偿?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是可以获得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赔偿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因第三方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方获得民事赔偿后,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向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
即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受害者是可以既向交通事故肇事方索赔,又能享受工伤保险赔偿的。
车祸工伤误工费是否双赔
车祸工伤误工费是可以进行双赔的,但是是有条件的,不能重复赔偿。误工费的最高限额认定标准为工伤保险中所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用相当于工伤津贴。所以误工费的双重赔偿只会出现在交通事故中对误工费的赔偿金额达不到工伤保险中规定的标准时,才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补充赔偿,补足差额。若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赔偿金额达到标准,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则无须再进行赔偿。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否双赔偿截止今天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法律并没有就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时是否双赔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做法,一种是采取补差原则,即因交通事故赔偿过的,在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时将已赔付的部分扣除;另一种是双赔原则,除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了医疗费及误工费外,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双赔。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要观点倾向于第二种,即可以要求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