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员工因加班猝死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的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公司是有责任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损害的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应当享受工亡待遇,公司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员工加班猝死,公司有责任吗?员工加班猝死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日前,杭州一名22岁女孩持续四五天熬夜加班,在家休息时突然失去意识,一度被送入急诊ICU救治,引发网友关心。据极目新闻报导,7月27日记者从当事女孩家属处了解到,女孩已于7月26日不幸离世。
公司法务确立表态不会承担
7月27日,极目电视记者从女孩家属处了解到,女孩已于7月26日下午去世。7月28日,女孩的一名家属徐女士告知记者,女孩的尸体已经从杭州运返回江西家乡,28日早上早已火化。“她之前的确持续来天加班到凌晨,手机存在加班审核纪录。”徐女士说。
女孩爸爸还在社交平台评论称:“我的孩子2022年7月26日最终还是扔下我们两个无依无靠的老人,谢谢大家这段时间的协助,希望所有的孩子们、每一个热心人一定要爱惜自己的身体,闯荡拼搏也要照顾好自己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谢谢大家。”
针对相关的后面解决,女孩的侄女称,家属曾和公司法务联系过,法务确立表态不会承担,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必须走法律途径。有关是否走法律程序,家属有在考虑,她们已经和侓师联络,暂时没有进度。
对于这事,28日下午,杭州市滨江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名工作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有工作员已经到涉嫌公司了解情况,详细情况仍在调查中。当日,女孩所在公司一名黄姓责任人回复极目电视记者称,目前杭州本地监督机构已干预这事,公司正紧密配合调查工作,递交各方面材料,一切重视政府调查报告。
北京大成(武汉)事务所柴欣侓师表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医治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本案的状况是否属于工伤需看是否在上班时间、岗位、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假如并非马上死亡,经过了救治,还要看是否属于在48钟头内径医治无效死亡的情况。假如是就属于工伤,相反,则不属于。此外,假如企业存有强制加班,则也需对女孩的死亡担负一定法律依据。
22岁女孩熬夜加班猝死,其父:医药费花了40多万!谁该为此事担责?年轻人在工作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的时候比较努力加班比较拼是常有的事情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甚至下班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了之后,为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了多赚一些钱也会去加班。但是熬夜加班本来就是一个非常伤身体的事情,近年来经常会在新闻中看到年轻人因为加班而猝死的事件。例如杭州有一个22岁的女孩,就因为连续四五天都在熬夜加班而猝死。当时事情发生的比较突然,女孩被送到了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抢救,根据女孩的父亲表示光是医药费就花了40多万,这件事情跟公司也脱不开关系,公司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女孩是在互联网公司从事运营工作的,当时熬夜加班之后感到身体不适就被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公司当时也并没有说不负责任,但是用的是打欠条的方式,并且只垫付10万元,后来就没有联系过家属了。后来女孩也因为抢救无效而去世,女孩的遗体也被运到了老家,并且已经火化。
在2022年7月28号的时候,记者也联系到了女孩的父亲,而老人因为刚刚失去女儿而伤心过度,几度都无法跟记者交流。后来是女孩的堂兄接受的采访,而且让人更加惊叹的是,女孩的哥哥在几年之前也因为生病而去世了,如今女儿再次去世对于父亲来说是接二连三的打击,家人们也无法承受。后来杭州的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也介入调查,表示如果发现企业里面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就会严肃的审查。
律师也表示家属其实完全可以根据女孩之前签的劳动合同,以及女孩在去世之前的状态,例如连续工作了很长时间,并且结合着死亡鉴定来确定女孩到底是不是因为加班而猝死的。如果这件事情真的跟公司有关的话,公司也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家属可以去协调这些事情。但是如果公司一直不搭理的话,家属就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甚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因加班猝死算作工伤吗?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员工因为加班猝死并不一定能够算作工伤,但是毫无疑问公司是需要对此负责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的。
最近两天被“杭州女孩熬夜加班猝死”事件刷屏,而当自己进一步去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了解事情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的时候,也越发被女孩的“不容易”打动。在正值青春的年纪却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对家庭的无私付出,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感动众人。想要凭借努力“逆天改命”,但却因为长时间熬夜导致猝死。
有关媒体对这件事是这么介绍的“日前,杭州一名22岁女孩连续四五天熬夜加班,在家休息时突然失去意识,一度被送进急诊ICU抢救,引发网友关注。对于相关的后续处理,女孩的侄女称,家属曾和公司法务联系过,法务明确表态不会负责,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需要走法律途径。”
女孩在离世之前其实是经过6天抢救的,但是最终没有抢救回来,父母还为此负债不少。在离世后,她的父母极度悲伤,内心也十分不甘,决定索要工伤赔偿。不过公司有关负责人让他们找法务,而法务则明确表态不会负责。
接下来,女孩一家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寻求帮助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了。那么员工加班猝死是否算工伤呢?公司又需不需要对此负责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熬夜加班猝死谁负责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根据女孩的具体情况来看(7月5日身体不适请假,8日去医院就诊,26日离世,工作期间的时长也符合规定),她可能并算不上工伤。而且从昨天有关部门发布的通告也能看到,企业目前被认为是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其它的还需要进一步判定。
我和小伙伴们都一样,十分同情女孩和这个家庭,但是凡事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否判定为工伤,最终还要看法院如何裁定。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不要去熬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本钱”都没有了还如何去赚取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