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易轶律师易轶律师解答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 首先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他人同居的; 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根据您所说的包养小三的情况,如果构成以上两种情况的,则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如果不构成的,您也可以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时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在财产分割时给予适当的照顾。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您好!
用本人参与办完一个离婚案子后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的一篇随笔《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的部分段落来回答您的问题。敬请参考,谢谢!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二)有配偶者与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无过错方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害,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损害。
离婚的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当事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补偿;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具体赔偿的数额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但在司法实践中无过错方的以上权利很不容易实现的。精神损害程度的认定无标准的可操作性,无过错方对过错方证据的取得和收集困难,甚至根本无法依法取证。当事人轻易忽略收集和保存有效的证据,既使确实存在侵权损害事实,却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总之,离婚作为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必然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这导致当事人内部和外部多重法律关系的消灭或变更。无过错方要有效、及时、正确、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就要注意收集保存好有效的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别让过错方逍遥法外,狂妄张扬,情理不通,法理难容。
请相信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并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却也是正义的化身。大原则下,它永远是公平、公正、平等的,不是吗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
综合观之,您问题中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关于赔偿有相应标准,诉讼离婚时,赔偿诉讼请求要依据规定依法合理提出,避免诉讼风险,即受害人狮子大开口,精神损害赔偿是有上限的,不是任何一方说了算,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结婚前的不在赔偿范围内。
欢迎追问,谢谢!
追问:
像这样的案例一般需要多少律师费。我在国外的
回答:
要根据离婚诉讼的标的数额的大小或者各律师事务所对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的规定来定了。当然离婚案件不一定非要请律师,也可以请你的朋友(熟悉法律或者法律专业毕业懂法的)来代理帮忙办理,费用不会很高的,这是本人的建议,谢谢!
什么是离婚补偿的概念和条件离婚补偿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的概念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离婚时对无过错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的一方所受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条件是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起诉。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诉讼中,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法律分析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离婚能要求赔偿。根据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什么叫离婚赔偿官司 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