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危房改造国家政策:
1、改造方式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等有关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2、改造标准:①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上级要求原则上控制为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面积的下线标准执行。由于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我县深山区特殊情况,县决定建筑面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调整到人均25平方米。②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危房改造房屋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房屋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乡镇完成验收后报县级相关部门组织抽验,对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及时报县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原则上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4、督促检查: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每半月进度报告制度。
5、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各乡镇要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政府补助审批等纸质档案资料按照县统一要求整理归档。要对每个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并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拓展资料
危房改造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当年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调查统计在册的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3)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户家庭类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初步认定、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初步确定后,由乡(镇)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3、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4、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5、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乡镇,再由乡镇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6、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委托鉴定公司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等级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7、批准改造。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的,可以开工建设。不予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书面通知乡镇,再由乡镇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经村、乡镇、县级审核批准的危房改造户在危房改造建设中,要严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改造建设。
危房改造有哪些规定和政策?社会中大多数农村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的朋友们都到外地去打工了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所以很多朋友的房子因为长期无人居住的和进行修缮而变成了危房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等到再回到家乡时就会无安全的房子可住了,而且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农村经济条件都比较的差,很多人因为没有钱来整治自己的房子而变成了危房。
而危房改造也一直是国家对农村重点整治的项目,力争让每一个农村人都能有一个安全居住的环境。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四类对象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有标准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应该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当中会根据住房的危险程度去进行确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则是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而贫困残疾人的家庭则应该由残联商扶贫或者是民政部门去联合认定为准的。经过评定了为C级和D级危房的这四类重点对象已经被列为了危房改造的对象。
己经被纳入到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四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政策有哪些
1、农村危房改造级别的鉴定
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了之后,同时住房城乡的建设部门发布了农村危房改造鉴定技术的指导,分别对农村危房不同的程度为相关的依据,如果是其整栋房屋都是危房那么这样就属于是D级,整栋房屋局部有危险的一般属于是C级,而且如果整栋房屋有危险不能够去进行居住的话那么肯定就需要去进行重建了,这个时候政府就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对于局部有危险的C级房屋则需要去进行一个修缮加固的处理,这里面所产生的一些费用政府将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2、农村危房改造原则
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我国农村危房改造原则就是“三最两就”,三最指的就是最危险的住房、最贫困农户以及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而所谓的两就指的则就是就地、就近的原则去进行危房重建翻建的改造了。
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危房改造国家补贴每户大概在3000-40000元左右。危房改造国家是按照分类进行补助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的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不同人群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的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实施差异化危改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3000元至4万元多档,切实避免普惠制和平均主义。优先支持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开展重点帮扶,将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失独、自然灾害等特困家庭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补助标准最高可达到4万元。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现在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政策?有什么依据呢?对于危房的等级可以选择重建或者修建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按照房屋总面积给予相应的补助。
1、改造方法:村里危房属整幢危房(D级)的应拆掉重造,属部分危险(C级)的应整修结构加固。危房改造正常情况下以农户搭建为主导,以分散分户建设规划为主导。农户搭建确实有难度且有统建意向的,乡(镇)政府部门、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机构、配合作用,协助农户选取有资格的施工人员统建。危房改造工作较为集中化并具有相应规定的村,可将危房改造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资产等相关资产,指定连片建设规划。对没房或定居在危房的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元建“五保之家”。
2、改造规定:①总建筑面积:在符合基础定居特点和安全性的条件下,把控总建筑面积和总成本。列入政府补贴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上级领导规定正常情况下把控为1至3人户把控在40——60平米之内,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以上平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能少于13平米,需政策兜底处理住房安全性的困难户,按照改造面积的下线规定推行。因为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我县深山区特殊情况,县选择总建筑面积按照家庭人口数范围调整到平均25平米。
②建筑结构:住房主要为混砖(木)构造,并设定框架柱、圈梁等防震构造设备。房间内地面硬化、整平、止滑,墙壁粉饰,房子顶端最少需用竹(木)板全封闭。选地要防止洪灾、泥石流、雷劈等气候地质灾害高发的地方及开采坍塌区。
3、危房改造房子竣工验收和资产拨款:房屋改造要完工一批检收一批,乡镇进行检收后报县级的有关部门机构抽检,对检收达标的改造户立即报县财政局和住建单位拨款资金,正常情况下本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进行竣工验收和资金拨款。
4、检查督促:加强对建房进展、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资产落实情况等的监督管理。推行工程项目每半个月进展汇报制度。
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具体如下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1、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济南市危房改造规定 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2、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3、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一、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1、一级代表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的危房。
2、二级代表局部危险—仅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
3、三级代表有危险点,但是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后,即可正常使用的危房。
二、申请农村危房补助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现居住住房为穿风漏雨、随时有倒塌可能的砖瓦房或茅草房。
法律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 第四条 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二)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三)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