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法院判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法院判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对于离婚这种情况来说,很多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就变成离婚的主要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判决的,法院判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怎么办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
法院判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1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对方不给怎么办
通常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作为离婚判决孩子归属问题,很难进行执行,孩子不同于财产,如果强行执行,不利于双方,更不利于孩子。
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何争取抚养权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法院判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2
“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可对方一直不肯让我带走孩子……”
当一段婚姻结束时,婚生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往往是双方的争议焦点。各式“夺子大战”轮番上场,有时离婚诉讼审结,离婚判决生效,这场“战争”仍未结束。
「他不接电话」
“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可对方一直不肯让我带走孩子……”近日,定海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小娟要求被执行人小王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孩子交由自己抚养。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小王,并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的五日内履行义务,但小王频频拒接电话,抗拒法院执行。
「你们周末再来吧」
变更抚养执行案件和一般执行案件不同,在执行的同时,要把对孩子的影响降至最低。执行法官反复斟酌,多次走访社区,了解双方家庭状况,评估执行风险,并制定了相应的方案。
为促使案件顺利、平和执行,执行法官和小王聊了很多,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讲到未来发展,又强调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多次沟通,小王最终同意配合将孩子交予小娟,考虑到孩子尚在幼儿园就读,他希望交接能安排在周末。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约定了交接时间。
「被围住的警车」
约定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正是周六。5名执行法官前往小王的住处,并设立机动组,随时准备支援现场。一番交流后,小娟将孩子带上法院的警车准备离开,小王及其亲属突然将警车团团围住,言辞激烈。
小王的情绪已濒临失控,车上的孩子受到影响,频频向车外张望。如果此时对小王采取强制措施,很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上的伤害。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经多次释明、警告无效后,执行法官当即向小王送达了《预罚款、拘留决定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将处以50000元的罚款;若仍拒不履行,则将予以司法拘留15日。
收到《预罚款、拘留决定书》后,小王的态度明显软化,执行法官趁此机会加大释明力度,小王渐渐冷静下来,承认自身行为过激,终止了阻碍执行的行为。
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抚养权与强制执行」
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如若抚养权归属的判决内容得不到有效执行,判决中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权益将无法实现。
抚养权强制执行不同于一般财产性执行,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执行人抚养的行为。抚养权的强制执行有利于维护司法判决的既定力和司法权威。
此外,抚养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其权利和义务内容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教育、照料和监护。法院基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判决结果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一旦抚养权得不到执行或是执行被虚置,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法院判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3
一、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
1、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2、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 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 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而产生。
3、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二、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2、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监护权
1、子女监护权的概念
所谓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1)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义务
(2)子女监护权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2、监护权的内容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子女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民法院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如果是单位担任监护人的,《民法典》规定不承担此项赔偿义务。
(6)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关于子女监护权的法律依据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怎么办?孩子两岁以内原则上法院会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征求子女自己的意见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
对于已经判决抚养权的情况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要先了解清楚对方不给孩子的原因,以及孩子自身想跟谁一起生活等情况。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
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给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如果抚养权判给女方,但男方不给孩子,怎么办?这种抚养权判给女方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男方不给孩子的情况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执行。
抚养权判下来了对方不给怎么办抚养权判下来了对方不给怎么办
抚养权判下来了对方不给怎么办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孩子是维持家庭和睦关系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的一条重要纽带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是父母情感的寄托,如果父母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努力争取,如果抚养权判下来了对方不给怎么办
抚养权判下来了对方不给怎么办1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就等于否定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于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首先由夫妻协商确定。这是因为,作为孩子的父母,夫妻双方都应当从对孩子有利的角度出发,通过积极地协商和考虑,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协商是解决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归谁的最好的办法。这是因为,如果夫妻可以在和睦友善地环境中对小孩的抚养权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后夫妻关系一般也不至于恶化,这样就为小孩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环境。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抚养权判下来了对方不给怎么办2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儿子归女方但是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女方需要准备的材料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对于男方不配合户口迁移的问题,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也可以拿着判决直接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调解基本都可以解决,如果经调解男方仍拒绝出具户口本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对其进行强行分户,然后就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迁走了。
抚养权法院判归女方,男方不肯交出小孩怎么办?法院做出了抚养权判决后,男方要能够遵循相关规定,如不遵循相关规定会受到处罚。
抚养权判下来了对方不给怎么办3
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办法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抚养费判决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办?遇到了抚养费判决对方不执行的情况,当事人要能够及时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要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抚养权判给了我,但是对方不把孩子给我怎么办离个婚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有时像西天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很多人一场离婚官司打下来,也算得上是兵法大家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了。特别是在孩子抚养权这问题上,即使我们拿到生效判决,对方还会作妖、垂死挣扎。我就是不把孩子给你,你能把我怎么着?我就是要让生效判决执行不了、变成一纸空文。
即使我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会有障碍因素。一是法院;二是被执行人。
法院角度主要会存有如下障碍因素:
1、交付抚养权可不可以强制执行,有些执行法官是不清楚拿到给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 的;
2、抚养权强制执行力度可以有多强,很多法官拿不准;
法院层面的障碍因素,会引出一个可怕的结果,你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有些法官会跟你走流程。最终的结果是执行不能。
被执行人可谓是绞尽脑汁,抵触强制执行,常见的做法有如下几种:
1、玩失踪、积极抵抗,我就是不交;
2、我积极配合执行,但孩子没有在我这里;
3、我积极配合执行,但孩子不愿意,我也没办法,我又劝不动孩子;
4、交付孩子的地点我来指定,那就在喜马拉雅山顶吧。
两种障碍因素融合在一起,我们去申请强制执行,极大可能的结果是,你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不便采取强制措施,致使本案无法继续强制执行为由,终结执行。
我们折腾来折腾去,很有可能,我们费尽千辛万苦前往西天取经,取来的是空文经。
那么,抚养权判归了我们,对方死活不执行,我们该如何破局,这里,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实操技巧,供大家参考。另外,每个案件案情不一样,方法要按照个案进行调整。
常见做法:
1、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资产、限制高消费、列入执行失信人名单、处以罚款、拘留,迫使对方履行。具体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等;
2、就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提起刑事自诉,通过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压力迫使对方履行。具体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创新性做法:
1、做执行法官的参谋、助理,辅助执行法官做好执行方案。考虑到执行法官案多人少、知识盲点等因素,我们要在被执行人的居住及工作地、孩子居住地就读、学校等地方,做好调查、关系疏导、父母子女关系重塑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要让孩子能够接受抚养权判决现状,不要让孩子有抵触情绪。
2、在适当时机借助当地妇联、村/居委、公安、司法所力量,以调代执形式结案。具体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人身可否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
3、进一步加大被执行人的经济、刑事犯罪成本,迫使对方积极履行判决,交付孩子的抚养权。如我们可以考虑发动的组织还可以有被执行人的单位、合作方甚至还可以包括被执行人的抵押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等因素。
每个个案情况千差万别,具体破局方法需要个性化定制,切勿将上述方法进行简单机械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