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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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他情形。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报工伤吗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的事件。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工伤。具体要看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因为什么才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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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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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的解释》的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在第三人已经赔偿的情况下,该职工或其家属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就表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是可以兼得的。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了过后还能够做工伤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的答复》([2006]行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他字第12号)的规定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可见,最高人民法院是支持交通事故等第三方和工伤双重赔偿的。您和交通事故肇事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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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对于工亡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的问题,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中形成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解释》第12条的规定对于本案所涉及的情况并没有明确规定,《条例》对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赔付也没有涉及。而劳动部1996年8月1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对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补偿有具体规定,即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待遇补偿问题,应当首先按照交通法规处理,交通事故已赔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亲属抚养费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条例》出台后,对《试行办法》的规定没有明令废止。因此,劳动部的旧规定与新法规不相抵触,应继续执行。管理中心依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劳社字〔2004〕67号《关于工伤保险几个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劳社发〔2004〕75号《关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是自治区、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险局按照《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作出的,管理中心依照上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出工亡亲属在获得赔付金额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不再支付相应待遇的决定正确。
第二种意见:《试行办法》第28条规定随着2004年1月1日《条例》的实施,已经废止。按照《解释》第12条规定的精神,受害人从事故方(第三人)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按照《条例》第37条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黄松有副院长2003年12月9日就《解释》答记者问时有明确表述。交通事故和解还能走工伤吗 我院的《指导意见》与《解释》是一致的,体现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精神。
我院审判委员会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但认为由于本案涉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问题,并考虑到今后判决的有效执行,确需进一步明确。
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