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也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各地的补偿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进行规定。
举例说明:大连市2010年出台的《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不同种类不同年限的青苗就作出过非常细致的规定,如对樱桃树的补偿就是逐年递增,3-7年的每珠樱桃树会获得300-1200元的补偿,8-20年的樱桃树每株就可以获得1500-2000元的补偿。
河南省许昌市2010年的《青苗补偿费制定标准》对此也提供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了一个很好的标准,其中规定:对于移植的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
花木、苗圃及树木按照林业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当年度(季度)市场价格补偿,对于经济林的补偿,按照林业部门规定计算。根据这一标准,许昌市规定了许多具体的补偿数额,如4-7年初果期的果树,如保留的话,会每株补偿150元,如果移植或者砍伐的话,会每株补偿30元。而1年以下的果树和2-3年的果树补偿标准又有所不同。
青苗费赔偿标准大概多少钱一亩法律分析:一般而言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玉米和水稻的青苗补助是如何计算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一般来说省、市都有文件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也有明文规定青苗补助是多少,具体的根据当地物价及收成,比方说小麦青苗补偿,一亩小麦收1200斤,每斤市场价1元,那么青苗补偿款就为1200元。土地征用都有合同,到所在地签订该合同的部门看一下,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应该都有。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
青苗补偿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被征用土地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在拟定 征地协议 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种包谷一亩青苗费赔多少 ,在 征地 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二、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如何缴税 1、根据《关于土地使用者将 土地使用权 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 征地补偿费 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此可见,青苗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 土地承包 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青苗补偿费不属于按照国税函发〔1997〕87号文件规定应该征收营业税的情形,而按照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属于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则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 分析上文后了解到,各省市对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规定的都是不同的,但具体的补偿标准还得看当地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不过相关法律中也给出了一个大概参考补偿标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对于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一般来讲是不会征收营业税和 个税 的。